泸州公布第五批产品质量抽检结果 30日内逾期未领视为送达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开展了电热暖手器等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日前,该局发布第五批监督抽查检验结论公告,标志着本轮抽查进入结论告知阶段。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过邮寄方式向有关生产、销售等市场主体送达检验结论。但在送达过程中,因部分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拒签或地址信息不详等原因,结论未能按时送达。为保证程序合法有效,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进行告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流通领域产品开展检验,可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减少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电热暖手器等季节性消费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其安全性能直接关系消费者人身安全。此次抽查的开展,有助于提升相关产品质量水平,降低安全风险。根据公告要求,相关市场主体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联系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领取检验结论告知书、检验报告等资料。公告同时明确了联系地址和电话,便于企业及时办理。逾期未联系领取的,将视为已送达,相关法律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需要说明的是,受送达人如对抽查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在送达或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该程序为市场主体提供申诉渠道,确保结论处理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此次公告送达,是监管部门在结论告知环节依法履职的必要措施。通过多种方式确保信息送达,有助于保障程序效力,也便于相关市场主体及时知悉并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依法公告送达,是为确保监管程序完整、责任落实到位。让每一份抽检结论能够落实到具体主体、每一项整改形成闭环,才能把风险隐患尽早化解,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