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河湖长们要面临一次特别的考验了,因为履职“打分表”已经在1月15日这个重要节点发布了。从今往后,他们的治水成绩不再只是口头说说那么简单,而是要用实打实的数据和指标来衡量。省河长办这次下发通知,首次系统地给市级河湖长进行绩效评价和信息报送,这意味着从省级一直到村级的五级河湖长,每一步工作都得被量化打分。 那么,为什么非要这么做呢?原来法规里早就有明确规定,《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意见都把建立履职绩效评价机制列为刚性要求。所以开展评价,既是落实法规的需要,也是为了固化长效机制。而且治水工作已经进入了提档升级的关键期,通过这种量化考核可以倒逼河湖长把心思放在提升治水质量上,而不仅仅是有没有动手。 那到底怎么打分呢?省河长办统一制定了详细的《市级河湖长履职绩效评价指标与赋分标准》,围绕组织推动、问题协调和成效呈现这三个方面,把巡查、水质监测等具体任务拆分成了可量化的指标。日常巡查有没有按频次打卡?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情况如何?“一河一策”的计划完成得怎么样?这些都会被纳入考核。 这份评价还分季度和年度两种方式进行运行。季度得分主要来自于浙里“九龙联动治水”—“浙水美丽”数字化平台的数据自动抓取和系统赋分。到了次年的1月15日前,各个地方还需要把年度总得分汇总上报给省级河长办。报送的内容不光有总分和分项得分,还有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等具体情况以及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 对于地方来说,接到这份“考试卷”该怎么准备呢?首先制度要落地生根,各市、县得在这个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考评办法,绝对不能搞“一刀切”。其次结果要公开透明,除了涉密事项外都得定向公开接受监督。最后还要做好数字闭环工作,持续迭代升级应用平台,让巡河、交办、处置等全流程都能在网上跑通。 总结一下,这张“成绩单”其实是一根无形的指挥棒。它把省级的战略目标变成了市县的具体行动,也把老百姓的期盼变成了水清岸绿的现实。下一步省河长办还会把评价结果跟资金分配和评先评优挂钩起来,让“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规矩真正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