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基层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的协同配合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陕西省佛坪县近期推行的"检察+自然资源"协作机制,为解决长期困扰基层的土地执法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长期以来,基层自然资源执法面临三大痛点:一是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难,部分违法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耗时较长;二是违法行为发现机制存在盲区,虽然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技术已投入使用,但与司法监督数据未能有效对接;三是调查取证效率低下,检察机关调取有关证据时仍面临程序繁琐等问题。 这些问题暴露出传统执法模式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一上,行政执法部门单打独斗,缺乏司法强制力支撑;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监督线索来源有限,难以及时介入。这种"条块分割"的治理模式,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制止。 针对这些症结,佛坪县创新建立"双长制"协作机制。县检察院与自然资源局联合出台两份制度性文件,明确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情通报的具体规程。其中,"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将行政网格化管理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网格发现—田长交办—检察跟进"工作闭环。 具体实施层面,双方确立了四项核心举措:建立执法信息实时共享机制,确保卫星图斑等关键数据及时推送;规范线索移送程序,明确3日内移送涉嫌违法线索的时限要求;推行重大案件联合调查制度,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取证;完善生态修复机制,专业力量全程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处置。 此创新机制的建立优势在于多重积极意义。从法治建设角度看,强化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从治理效能看,实现了行政执法资源与司法资源互补;从生态保护看,为严守耕地红线提供了制度保障。 业内专家指出,佛坪县的探索说明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随着"田长+检察长"联合巡田等举措的落地实施,不仅能够提升执法效率,更能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该模式对于其他地区破解自然资源保护难题具有借鉴价值。
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佛坪县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协作,展现了法治框架下部门联动、优化治理的新思路。这种"检察蓝"与"田园绿"的结合,既为土地执法提供了法律支撑,也为全国类似工作提供了参考。随着机制完善,将在耕地保护、生态红线和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