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依法撤销劣迹艺人演出许可 网络虚假人设整治再引关注

问题—— 据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政府网站消息,襄城区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公告》;公告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等规定,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因北京艺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报演出场次的参演人员“那艺娜”(本名翟革英)属于劣迹艺人,违反《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第八条关于不得以演艺人员身份参与营业性演出的对应的规定,相应机构决定撤销该公司获批的营业性演出行政许可。2月21日——相关话题登上网络平台热搜——社会关注度较高。 原因—— 从制度层面看,营业性演出实行行政许可管理,本质是以准入机制维护公共文化秩序与消费者权益。参演人员合规性是许可审查的重要内容,出现不符合从业规范情形时,依法撤销许可具有明确的法治依据和管理逻辑。 从行业层面看,网络内容生态与线下演出市场边界日益交织,一些依靠“人设”“流量”迅速走红的账号,可能在商业化过程中出现虚假营销、误导消费等问题。公开信息显示,该艺人早期以反差形象在短视频平台积累热度,并因网络歌曲走红;其后又曾以“俄罗斯娜娜”等身份活跃,借助特效包装,宣称特定身份背景,通过直播带货销售所谓“俄罗斯特产”,后被曝商品来源与宣传不符,相关行为曾被媒体点名批评,账号亦被平台采取处置措施。此类经历叠加,容易导致线下商业演出面临合规与公信风险。 从管理链条看,个别演出主办方在追逐票房与热度时,可能存在“重流量、轻审核”的倾向,对参演人员社会评价、平台处置情况、商业诚信记录等掌握不充分,导致申报与实际合规要求出现偏差。 影响—— 对市场秩序而言,依法撤销许可发出明确信号:营业性演出不是“流量变现”的灰色通道,任何突破底线的行为都会付出制度成本。这有利于压实主办方主体责任,促使演出经纪、票务平台、场馆运营等环节加强联动审核,减少“带病上演”空间。 对消费者权益而言,演出活动具有较强聚集性与即时性,一旦发生舆情反转或临时取消,容易引发退票纠纷、旅宿交通损失与群体性投诉。通过前置把关与依法纠偏,有助于降低消费者被误导风险,维护正常文旅消费环境。 对网络生态与社会风气而言,虚构身份、夸大包装、以“爱国”等情绪标签引流变现并伴随商品宣传不实,破坏公平竞争,也侵蚀社会信任。对相关行为的持续治理,有助于推动形成真实、诚信、守法的网络传播与商业经营氛围。 对策—— 其一,压实企业“第一责任”。演出主办方、经纪机构应建立参演人员合规审查清单,对公开信用信息、行业协会自律通报、平台处置记录、商业纠纷及行政处罚等进行核验;对宣传物料实行“谁发布谁负责”,杜绝以不实身份、夸张标签误导公众。 其二,完善监管的闭环机制。审批部门在许可审查环节加强风险提示与信息共享,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推动线索互通,提升对跨平台、跨业态主体的识别与预警能力;对发现问题的演出活动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并强化程序公开,回应社会关切。 其三,健全行业自律与信用约束。推动演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将重大失信、严重违规等情形纳入联合惩戒或重点监管范围;鼓励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建立黑名单与复核机制,提升规则透明度与可预期性。 其四,强化公众消费提示。票务平台应完善风险提示、退改规则与应急预案,提升取消变更处置效率;消费者亦应理性看待“爆红人设”,选择正规渠道购票和购物,注意保存交易凭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前景—— 随着文旅市场持续回暖,演出活动供给丰富、跨城观演增多,监管面临“高频次、强传播、快变现”的新挑战。可以预见,围绕演出许可、从业规范、网络营销与直播带货的协同治理将继续加强,制度将更加注重全链条、可追溯与信用约束。对行业而言,长期竞争力最终取决于内容质量与诚信经营,而非短期流量与噱头。

翟革英案例的处理为整个网红产业敲响了警钟;网络名人的快速走红固然源于社交媒体的便利,但这种便利不应成为规避法律和道德约束的借口。真实身份、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权益,这些基本原则在网红经济中同样不容践踏。唯有建立健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和政府监管体系,坚决惩处虚假人设和消费欺诈,才能让网络文化生态更加清朗健康,让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