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海口的小美,原本在一家养生店上班,当时给店里拍了些宣传照。没想到,她离职后,那养生店居然还把她的照片挂在好几个平台上宣传。小美很生气,觉得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了侵犯,直接把养生店告上了法庭。经过法院审理,海口中院判小美赢了这场官司。 详细来说,小美在养生店工作时,配合拍摄过不少宣传素材。离职后,养生店先是在抖音、微信朋友圈里用了她的照片,接着还在美团APP上发了一张照片并标注为“某某康养师”。小美发现后,通过微信要求养生店删掉相关照片。养生店也把这些内容都删了,但小美觉得光删掉还不够,还得赔偿她精神损失费2万元。 法院认为养生店确实侵犯了小美的肖像权。根据法律规定,小美的请求合法有据,所以判决养生店删除抖音APP上的图片。不过关于赔偿精神损失费这块儿,法院觉得养生店虽然侵权了,但并没有对小美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或负面影响。所以这部分请求就没支持。 法官还特意提醒大家:员工在职时拍的照片通常只适用于工作需要。一旦员工离职了,单位如果想继续用员工的肖像做宣传或者招聘什么的,就必须重新征得对方同意。如果没经过同意就擅自使用,那就是侵权行为。单位最好提前跟员工签协议约定好使用范围和期限等细节,免得以后闹纠纷。 对劳动者来说也要多长个心眼儿:在工作期间拍照片或视频时最好让单位书面说明用途和期限。如果发现自己的肖像被滥用了就要及时维权。先找侵权方谈谈看能不能解决问题;要是谈不拢就直接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后提醒大家:本文是根据网络资料整理的内容,请大家在阅读时保持谨慎态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