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住房问题关系千家万户,是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民生问题之一。
当前,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把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作为重要职责,聚焦住房领域的突出问题,通过强化监督执纪,推动相关部门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为群众安居梦保驾护航。
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直接威胁着这一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地。
四川省大邑县纪委监察机关在开展住建领域监督检查中,发现并查处了多起违规占用、转租转借公有住房的案件。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暴露了公有住房监管体系中的深层问题:责任界定不清、制度约束不足、管理漏洞较多。
这类问题若不及时纠正,不仅会损害保障性住房的公平性,更会削弱政策的惠民效果,让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
针对这些问题,大邑县纪委监察机关坚持"查改治"贯通发力,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机制。
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有住房监管体系,明确责任分工。
同时,推动开展公有住房"拉网式"排查,对1400余套低价租赁公有住房重新进行网上公开竞租,确保分配程序规范透明,让保障性住房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这一系列举措有力推动了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重要抓手,也是当前民生工作的重点。
但在改造过程中,招投标不规范、程序不透明等问题时有发生。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纪委监察机关在监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发现,招投标领域存在程序不规范、审批不透明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改造进度。
该区纪委监察机关通过开展"五个一"以案促改促治行动,推动区房管部门建立健全招投标机构准入机制,科学合理进行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加大审核和监管力度。
同时,房产部门出台了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明确了施工前、中、后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大幅提升了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今年以来,该区已完成29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房屋应急抢修和维修养护工作6600件,群众居住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往往最能体现监督的温度。
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关注到练江社区居民因车位分配不公而长期困扰的问题。
他们没有止步于发现问题,而是扭住车位租赁费这一关键环节,制定详细的核查计划,与住建部门、社区相关负责人沟通协调,推动职能部门入户走访、现场踏勘,逐一厘清工作环节的堵点与症结,最终推动化解了这一"老大难"问题。
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车位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停车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小区秩序明显改善。
这些典型案例充分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在保障群众安居方面的监督职能不可或缺。
从南宁市屯渌华府小区派驻驻点监督组推动项目复工提速,到各地通过以案促改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用实际行动诠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下一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应继续聚焦住房保障领域的突出问题,既要从信访件、日常检查中发现隐忧,更要深入一线、走近群众,把群众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效清单",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真正落地见效。
安居,关乎尊严与希望,也检验治理能力与责任担当。
从按期交付的安置房到更公平的公房管理,从更规范的旧改招投标到更顺畅的车位分配,小切口背后是大民生。
把“人民至上”落到每一道工序、每一项流程、每一条制度上,才能让“住有所居”更稳固、“居有所安”更可及,为推进高质量发展与基层治理现代化夯实最坚实的民生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