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拿到10 万元的好处费,安徽有个女子让自己丈夫跟别人假结婚,这事儿闹了大半年,最后真

为了能拿到10万元的好处费,安徽有个女子汪女让自己丈夫跟别人假结婚,这事儿闹了大半年,最后真离婚了,还留下个让人头疼的问题。他们是在2019年9月结的婚。到了2021年1月,汪女的老公把自己婚前买的一套A房子过户成了两人共有,每人占50%的份额。到了2024年5月,汪女听同事邵某说,如果找人跟邵某的妹妹假结婚,就能多拿点拆迁款,事成后能拿10万元酬谢金。汪女就跟老公商量,先假离婚,老公再跟对方结婚,拿到钱后他们复婚。为了保险起见,汪女让老公把A房子过户到她一个人名下,老公照做了,两人就去民政局交了离婚申请。后来邵某又说这事搞不成了,夫妻俩也没去办手续,A房子的产权就一直没改回去。 到了2025年3月,汪女把老公告到了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要离婚还要分房子。老公同意离婚也同意分另一套B房子给汪女一半份额,但坚持要分A房子。他说A房子是他婚前买的,自己出了大头钱,应该拿85%。汪女觉得老公在他们还没离婚的时候就把50%的份额送给她了,现在房子就归她了。 法院判的时候说,A房子虽然是婚前买的,但2021年改成共同财产是老公自愿的,合法。至于2024年那次过户是为了捞好处费,不是真心愿意的,所以那次过户不算数。即便算数了也不能光凭协议和变更登记就归一个人所有。最后法院判了离婚并分了房子。B房子归老公但要给钱给汪女一部分补偿款;A房子归汪女但也要给老公一半的补偿款。两笔钱一抵消后,法院让汪女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内给老公40936.32元的补偿款。判决下来后双方都没上诉。 法官提醒大家:婚姻期间把共同房产变更给一方法官提醒:婚姻期间夫妻一方把共同房产过户给另一方,不代表房子就完全归他一个人了。离婚时法院会看过户的原因、双方是不是真心实意、婚姻情况、有没有犯错等等因素来判房子归谁和怎么补偿。为了不正当利益搞“假离婚”风险很大,不仅可能钱没捞着还把人搭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