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依法禁止佛山市南海区6家瓶装液化气企业的合营集中案。此决定在公用事业监管领域具有标志性意义,是反垄断法修订实施以来,监管部门首次在涉及基本民生的公用事业板块行使否决权,发出强化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的明确信号。 瓶装液化气作为城镇居民特别是城中村、老旧小区居民的主要燃料来源,其市场秩序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长期以来,部分地区燃气市场存在经营者凭借区域优势地位任意调价、强制搭售配套产品、设置不合理收费项目等问题。通气安装、安全检查、用户过户等基本服务环节,往往被捆绑销售燃气灶具、报警器乃至保险理财产品,加重了消费者负担。 监管部门在审查中发现,此次被禁止的合营案一旦获批,6家企业将在南海区形成高度集中的市场格局。这种集中可能导致经营者通过协同行为操纵价格、划分销售区域、限制市场竞争,最终推高居民用气成本,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基于对市场竞争状况的综合评估,监管部门作出禁止决定,有效防止了垄断格局的形成。 在叫停企业合并的同时,监管部门针对瓶装液化气行业突出问题,明确提出四项监管要求。一是严禁经营者通过协议、决议或其他协同方式操纵价格,包括联合涨价、限制供应量等行为。二是禁止将基本服务与商品销售捆绑,通气、安检、过户等服务不得强制搭售任何产品。三是加强气源质量监管,严查掺混二甲醚、气质不达标、充装量不足、使用超期气瓶等违规行为。四是从源头管控燃气器具质量,禁止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直排式热水器及不合格连接软管。 这套监管组合措施说明了系统治理思路。反垄断审查解决市场结构问题,价格行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隐患风险,服务规范行动提升用户体验。多管齐下形成监管合力,既约束企业不当行为,也倒逼行业提升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从执法实践看,此次决定具有多重示范效应。其一,明确了公用事业领域并非反垄断监管的法外之地,越是涉及基本民生的行业,越要防止垄断损害公共利益。其二,为其他地区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执法参考,有助于在全国范围内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其三,向市场传递了加强民生领域竞争监管的政策导向,促使对应的企业审慎评估集中行为的合规风险。 对普通消费者来说,监管措施的落地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居民应当增强安全意识,主动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发现超期气瓶、气体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停用并向有关部门反映。配合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于强制搭售、不合理收费等侵权行为,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燃气行业反垄断执法犹如一记警钟,提醒所有市场主体:民生领域不是法外之地;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平衡好规模效应与市场竞争、企业利益与民生福祉的关系,需要持续完善法治化监管体系。当监管利剑与市场机制形成合力,"安全用气、公平用气"的民生愿景才能照进现实。这不仅关乎千家万户的"烟火气",更是衡量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