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有个叫王某的男人,1996年出生,他从武汉跑到通城县,想对一个叫李某的女性图谋不轨,结果因为对方坚决反抗没成。2024年10月的一天,王某知道李某老公不在家后,就想约她见面。李某明确拒绝了,王某还是在第二天下午开车到了咸宁通城县,找了个酒店住下。他在微信上找李某聊天,把她骗到了酒店房间。房间里,王某一开始送项链请吃饭想迷惑李某,可后来就动手动脚要强奸她。李某大声呼救还奋力反抗了好久,身上好几个地方都受了伤。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后,李某趁接电话的功夫赶紧报警了。王某还想用手机拍李某的照片威胁她,又被李某抢回去警告了。最后王某给李某转了200元钱想让她走人,还是被拒绝了。李某拿着王某送的项链交给酒店前台就走了。 通城县的警察接到报警后很快立案调查。办案人员找到了很多关键证据,比如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酒店的入住记录、点外卖的订单还有王某买的药的记录等。这些证据互相印证了王某是有预谋的,并且实施了暴力行为。一审法院觉得王某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强行要发生关系构成了强奸罪。考虑到他没能得逞属于未遂犯,就判了一年半。王某不服上诉到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说自己只是猥亵行为。二审法院仔细审查后发现原来的判决没问题,就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漠视法律侵害女性的行为一定会被严惩;司法机关通过收集各种证据保证了案件的公平公正;被害人李某在危急时刻冷静应对并且及时报警也很值得学习;大家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