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数字技术加速落地,语音合成、声音仿制等能力不断增强,已客服、配音、内容制作等场景中广泛使用;,未经授权“复刻”特定个体声音、借名人声线进行营销,甚至用来制造虚假信息的情况也不时出现。乔榛的态度集中表达了文艺工作者对“声音被替代、被滥用”的担忧:在他看来,声音的感染力来自真实的情感和人生经验;一旦脱离创作者本人的表达意图与具体语境,即便“很像”,也可能失去作品应有的精神内核。 (原因)这个问题既与技术门槛降低有关,也暴露出规则供给相对滞后。一上,采样更容易、合成成本更低,使“模仿”从专业工作室扩散到更广泛的应用端;另一方面,部分机构和个人追求效率、流量与变现时,忽视对人格权益、知识产权与行业伦理的尊重,导致授权链条不清、用途边界模糊、责任主体难以追溯。此外,公众对“声音权利”的认知仍不均衡,“只要不是原声就不算侵权”等误解,也为灰色地带留下空间。 (影响)对个体而言,声音是重要的身份识别要素,一旦被不当使用,可能带来名誉风险、商业权益受损,甚至诱发诈骗等安全隐患。对文艺行业而言,若缺乏规范,配音、播音等职业生态可能受冲击,创作者长期积累的风格价值被“低成本复制”,进而削弱原创动力与人才培养。更值得警惕的是,声音复刻与虚假信息叠加,可能动摇社会信任:当公众难以判断“是否本人所说”,信息传播的可信基础会被削弱,治理成本随之上升。 (对策)业内普遍认为,要让技术“向善”,关键在于明确权利边界并建立可执行的治理机制。其一,落实“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清楚约定授权范围、期限、使用场景与收益分配,杜绝默认同意和变相授权。其二,完善标识与溯源机制,对合成或仿制语音在发布端作出显著提示,并提供可核验的来源信息,降低公众误认。其三,平台与内容生产机构要压实主体责任,在审核、投诉、下架、惩戒等环节形成闭环,提高违规成本。其四,加强法律与行业规范衔接,在人格权益、版权与数据合规诸上出台更可操作的细则,并通过典型案例普法,提升公众对声音权益的保护意识。其五,鼓励在正当场景中开展合作应用,例如在授权前提下用于无障碍服务、文化传承与公共教育等,让技术更多服务公共利益。 (前景)可以预见,语音合成等技术仍将快速迭代,并在媒体生产、智能终端与公共服务中持续拓展。未来的关键不在于“用不用”,而在于“怎么用、谁来管、如何证明”。在规则清晰、标识完善、责任明确的框架下,技术有望成为提升传播效率与服务能力的工具;而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其对信任体系与创作生态的冲击也会同步放大。乔榛的表态提醒人们:技术进步应与人文价值同向而行,尤其在文化表达密集的领域,更要尊重创作者的主体地位与作品精神。
乔榛的坚守不仅是一位艺术家的个人选择,也折射出数字化时代的现实命题。当技术浪潮席卷各个领域,那些承载民族记忆与文化基因的艺术形式更需要被认真对待。在追求效率与便利的同时,保留人性的温度、守住精神家园,或许是面对技术变革时更值得坚持的方向。这既是对过往的致敬,也是对未来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