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刑事检察监督成效:前11月依法不捕29.5万人 监督清理"挂案"20余万件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关键在于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与人民检验。

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的阶段性进展。

一组数据引人关注:去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不批准逮捕29.5万人、不起诉30.5万人,不捕、不诉率总体保持平稳;同时,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或者建议变更和释放1.9万人。

数据背后,折射出刑事检察在“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更注重依法平衡、在“高压态势”与“精准治理”之间更强调规范精细。

问题:刑事诉讼链条长、环节多,任何一处失范都可能影响公正与效率。

当前刑事司法实践中,立案侦查、审判裁判、刑罚执行等环节仍可能出现程序瑕疵、证据把握不严、长期“挂案”等现象。

一些案件在侦查阶段可能存在违法取证、遗漏同案人员、应立不立或应撤不撤等问题;审判环节可能存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偏差;执行环节则涉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社区矫正等事项,社会关注度高、监督要求严。

上述问题不仅关乎个案公正,也直接影响司法权威与社会预期稳定。

原因:一方面,犯罪形态与治理对象更为复杂,新型犯罪、跨区域犯罪、涉众案件增多,取证难度与审查判断的专业性提升;另一方面,刑事诉讼对证据规则、程序规则的刚性要求不断强化,要求办案机关在效率与规范之间找到更优解。

此外,部分地区在侦查资源配置、办案标准统一、数据协同共享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容易导致案件久拖不决或监督难以及时到位。

治理这些难点,需要在制度、机制与能力建设上同步发力,以全流程监督促进全链条规范。

影响:从发布会通报看,检察机关通过把牢批捕、起诉关口和加强过程监督,推动“有罪必究、无罪不诉”落到实处。

去年1至11月,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万件、监督撤案3.96万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3039件;纠正遗漏提请逮捕、纠正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3.7万人。

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3万件次,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5410件次,书面纠正违法意见采纳率保持在95%以上。

这些举措,一方面有助于提升侦查活动的规范化水平,减少“带病移送”“带病起诉”;另一方面通过纠正违法、审查羁押必要性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降低不必要羁押带来的社会成本与治理成本。

在破解久拖未决问题方面,中央政法委统一组织部署开展依法监督和规范侦查环节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同推动20余万件刑事“挂案”依法清理整改。

长期“挂案”既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容易造成社会矛盾积累与司法资源占用。

专项清理体现出以问题为导向的系统治理思路,有利于推动案件从“积压”走向“闭环”,以更高质量的程序正义促进更可感的实体正义。

对策:聚焦“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检察机关在审判与执行两个关键环节加大力度。

审判监督方面,去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抗诉5205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发回重审2853件;开展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1.04万件,同比上升12.8%,法院采纳率91.2%。

这表明,监督更强调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的精细化校准,推动裁判结果与程序运行共同符合司法规律。

个案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许某运输毒品案历经多次审理,最终依法裁判,体现出重大案件在法定程序中反复审查、层层把关的制度特征,也凸显审判监督在纠错与统一裁判标准中的功能。

执行监督方面,检察机关加强派驻检察工作,依法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规范适用,去年1至11月受理相关审查案件28万人,提出纠正意见5706件,采纳率92.9%。

同时,常态化推进巡回检察,最高检组织对10个省份的11个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和看守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督促整改“捎买带”、混管混押等突出问题;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社区矫正对象督促收监3636人。

围绕财产性判项执行,提出纠正意见2.8万件,采纳率96.3%。

这些工作着力打通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既强调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也强调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权威性,防止“纸面服刑”“选择性执行”等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一特殊措施的执行监督,检察机关会同公安部出台有关意见,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适用条件、程序规范和权益保障,并针对执行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44件次。

这一制度性安排,有助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带来的不确定性,以规则明确性提升社会可预期性。

前景:发布会还介绍了检察侦查工作的新进展。

检察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旨在依法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并强化法律监督。

按照“依法稳慎、务必搞准”要求,去年1至11月共依法立案侦查1378人,并指导多地就涉“二手车”虚假诉讼背后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深入核查处置。

可以预见,随着机构设置与专业力量进一步完善,检察侦查将更注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对司法领域腐败保持高压震慑,也更加突出证据标准与程序规范,避免“以办案代监督”或“以监督代办案”的偏差,推动形成权力运行更透明、监督链条更闭合的治理格局。

总体看,检察机关强调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既是制度优势的体现,也契合当前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

下一步,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统筹个案纠错与制度治理,将是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的关键方向。

通过指导性案例等方式持续统一办案尺度、提升监督能力,强化跨部门协同与数字化支撑,有望进一步提升监督的及时性、精准性与可执行性,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保护人民权益中肩负着重要责任。

从60万人的不捕不诉数据,到5000多件的刑事抗诉,再到20多万件"挂案"的清理,这些具体数字背后反映的是检察机关对法治精神的坚守和对人权保障的执着。

在新时代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进程中,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