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说白了,就是让法院或者专门的调解机构,先替大家把矛盾给劝劝和。如果能说通,就不用再去折腾那个费时又费钱的打官司流程了。通常呢,这有两种路数:一种是法院自己管,比如你刚递了诉状,法院觉得能谈,就先把案子扣下,找调解员来帮忙;另一种是社会组织的路子,比如小区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这些人,在双方刚闹掰的时候就主动出来调停。 具体咋走这套程序呢?大概分这么几步:第一,启动。要么是你直接告了,法院觉得合适给你们谈谈;要么是双方都愿意自己找个中间人说说。第二,委派。法院把这事直接指派人去办,不管是法官、律师还是专门的人民调解员都行。第三,沟通谈妥。调解员把双方拉到一块说话,商量个能让两边都能点头的方案。这一步通常三十天内就能搞定。第四,看结果咋样。要是谈成了,你可以让法院给你个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以后对方不给钱就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是没谈拢,案子立马转成诉讼程序。 这么搞对你有啥好处?首先是省事省时,一般一个月就能有个准信儿,比拖到开庭要快多了。然后是省钱了——去法院立案还要掏一笔诉讼费呢,这调解全是白给的。再就是不伤和气、好说话了——大家坐下来聊总比当庭对簿公堂强。而且保密性好——调解的时候没人围观笔录也不会上网公开。 不过也有几件事要提醒大伙儿:第一点是要不要接茬儿的问题。只要对方态度还行、或者案情不太复杂,建议最好试试。哪怕最后谈崩了也没关系,不影响后面立案打官司,就是多费点劲而已。第二点是签协议的事得小心——尽量让法院给弄个《民事调解书》或者去做个司法确认,这样以后执行起来比私下签的承诺书靠谱得多。最后一个大坑是“诉调衔接”的问题——有些地方的法院先把案子立上去才开始找调解的人帮忙。这种做法一上来就先收了诉讼费! 你最好在同意调解的时候问清楚:“这是诉前委派的调解吗?还没正式立案吧?” 这篇文章是抄网上的东西写的啊,大伙儿自己心里要有个数,别全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