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根据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底;政策延续释放了明确的支持信号,有助于涉及的企业和机构稳定运营、持续投入。 从具体内容看,政策覆盖面较广。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取得的相关收入,免征增值税,直接降低税负。同时,这些机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相关收入的90%计入收入总额,相当于获得10%的所得税优惠,更减轻经营压力。此外,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家庭服务的机构,可免征契税,有利于降低房产、土地取得成本。 在不动产相关费用上,政策也作出支持安排。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相关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从而降低建设与运营成本。 需要关注的是,政策对房产、土地持有环节同样给出优惠。无论是机构自有的房产、土地,还是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的房产、土地,只要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均可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个安排扩大了适用范围,也兼顾不同运营模式的实际需求。 从政策背景看,延续税费优惠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托育服务发展、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随着人口结构变化,养老、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需求持续增长。通过稳定的税费支持,可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扩大供给、提升服务,更好回应居民对高质量生活服务需求。 同时,政策延续也表明了对行业特点的考量。社区家庭服务业公益属性较强、利润空间有限,更需要长期、稳定的制度支持。将优惠延续至2027年底,有助于形成明确预期,便于企业和机构进行长期规划与持续投入,推动行业稳健发展。 从实施效果看,前期税费优惠政策已带动更多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托育、家政等领域,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政策继续实施,将在巩固既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行业向更高质量发展。
面向群众最关切的“一老一小”和家庭生活服务需求,延续税费优惠反映了以制度性减负支持民生服务的政策导向;下一步关键是把“减负”转化为“提质”,让更多机构进社区、稳运营、优服务,也让更多家庭在可负担、可获得、可信赖的服务中切实感受到民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