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KTV饮酒后身亡家属索赔被驳 法院认定消费者与服务人员关系不构成共同饮酒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引发社会关注的KTV饮酒死亡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案件核心围绕KTV女员工曾某与6名顾客共同饮酒后死亡的责任认定问题展开。 问题浮现 2024年3月18日晚,曾某在工作的KTV包房内与顾客王某甲等6人饮酒,次日被发现死于包房内。家属认为6名顾客未履行合理照顾义务,索赔35万元。 审理焦点 法院调查显示,曾某作为酒水销售人员,主动进入包房“礼貌性敬酒”,但无证据表明被告存在劝酒行为。监控及证人证言证实,6人于凌晨1点离开时曾某状态正常,而清洁工2点30分发现其哭泣时亦未报告异常。公安机关尸检未披露具体死因,但排除外力致死可能。 法律认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共同饮酒人仅在存在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适仍劝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等情形下担责。本案中,法院认为被告既未主动邀约饮酒,离开时曾某也无明显危险状态,故不符合法定担责条件。 行业反思 该案暴露出娱乐场所员工饮酒推销的行业潜规则风险。业内人士指出,部分KTV为提升业绩默许陪酒文化,但缺乏配套安全预案。2023年某行业协会数据显示,全国31%的夜场从业人员曾因工作饮酒引发健康问题。 判决启示 法律界人士分析,此类案件需平衡死者权益与行为人责任边界。中国政法大学王教授指出:“判决体现‘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服务业应建立饮酒报备、健康监测等制度,从源头规避风险。”

生命安全不容忽视,饮酒风险需要谨慎对待;司法裁判以事实为依据,既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也明确了责任边界。只有通过完善规则、加强管理和相互提醒,才能确保娱乐消费安全有序,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