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这次和怀柔区人民法院联手了,把数据权益巡回法官工作站设立在了怀柔科学城。在3月11日那天,他们一起举行了揭牌仪式,还搞了个研讨会。法院在会上分享了最近的数据产业案子情况,显示涉数据争议确实多起来了。之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接手了30多件这类案子,涉及的主体也是五花八门,有互联网平台、数据服务公司还有AI企业。互联网平台作为数据的主要收集者,占了大头。AI企业因为训练数据的合法性问题频频被告上法庭,自然人则经常在个人信息侵权案子里站出来维权。 从数据类型来看,平台收集的用户数据和加工好的数据产品都挺常见。其中关于数据产品的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问题,还有个人信息侵权问题,这两类案子占了很大比例。这说明大家现在越来越看重数据资产,也越来越重视个人隐私保护。现在法律对数据权益还没完全定下来,但北京互联网法院一直在尝试用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这些权利。 比如在“搬店软件案”里,他们认定软件公司不当抓取别人网站的商品数据用于商业用途,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这就明确了平台数据也是有竞争性权益的。还有个楼盘数据集侵权案,他们也说了花了人力物力整理出来的楼盘数据也是有财产性权益的。 个人信息保护跟数据流通怎么分清楚界限呢?自从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相关的案子数量一直在增加。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审理了300多件这方面的纠纷了。在“微信读书案”和“字节系共同账号案”里,法院都强调关联产品共享用户信息必须先告诉大家并得到同意才行。在“幽灵机票”案里,也把机票代订场景下各方的责任弄明白了。 现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快了,也催生出不少新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全国首例的“AI声音权案”里合理定责;在北京市首例的“AI换脸案”里认定未经许可使用人脸信息属于侵犯个人信息。 这次的巡回审判机制挺厉害的,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北京“三城一区”这些科技企业扎堆的地方都设立了巡回审判庭、法官工作站还有数字经济普法e站。他们通过开示范庭审来普法教育大家。 此外还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签了协议成了首批入驻先行区的数据服务机构呢。以后会继续深化这些机构的职能作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