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女子因婚姻关系被骗11.19万,被判返还80% 的钱

我听说了,最近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引起了不少关注。这个案子可真不简单,牵涉到婚恋、钱款和财产纠纷。事情是这样的,一名叫彭某的人和张某在2020年10月相识于青海省西宁市的街头,两人都曾以乞讨为生。当时彭某已经离婚了,而张某则声称自己也离婚了。双方于是就开始了一段感情,并且决定在一起生活。接下来的几年里,彭某给张某转了不少钱,总共是11.19万元。结果关系破裂后,彭某才发现张某其实并没有真正解除婚姻关系。彭某觉得自己受骗了,要求张某返还钱款却遭到拒绝,所以就把张某告上了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彭某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才转账给张某的,所以这些钱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因为张某隐瞒了已婚事实导致无法结婚,所以一审法院判决她返还80%的款项,也就是89536元。可是张某不服气这个判决结果,就把上诉书交给了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她认为这笔钱不是彩礼,而是两人共同乞讨和她提供劳务的报酬。她说他们一起乞讨赚了32万元,这笔钱就是其中的一部分。2025年9月16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个案子。法院仔细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发现张某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她的说法是真实的。相反,彭某有清晰的银行转账记录和沟通记录可以证明这些钱是为了缔结婚姻而给的。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正确的,并且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应该返还钱款给彭某。2025年9月25日终审判决下来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个案件告诉我们诚实和诚信在婚恋关系中非常重要,隐瞒事实会带来法律后果。这个判决也提醒大家在感情交往中要注意财产问题,明确权利义务才能避免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