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一餐饮门店使用过期调味品被查 市场监管部门立案并追溯流向

问题: 8月3日,宜宾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某乌鱼府餐饮店的调料包有异味,且员工休息区存放有过期桶装“小米辣”;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展开检查,在厨房后门杂物间发现多桶过期“小米辣”和食用醋酸,部分产品已过期两年。店主承认,这些过期调料确实用于日常烹饪。 原因: 调查发现,该餐饮店在食品原料管理上存在明显疏漏,未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者未有效监控调料保质期,导致过期产品未及时清理;同时,进货台账记录不规范,无法追溯调料来源。这些问题反映出部分餐饮企业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上的不足。 影响: 使用过期食品原料违反《食品安全法》,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长期摄入过期调料可能引发肠胃不适或食物中毒,损害消费者权益。此次事件也再次引发公众对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的关注,凸显了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性。 对策: 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行动:封存过期调料并拍照取证,核查进货台账,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涉事店铺下架并销毁同批次问题产品。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若调查确认该行为已造成健康损害,将依法处罚并可能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前景: 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监管部门将重点核查问题调料的进货渠道、使用量及流向。此次事件为餐饮行业敲响警钟,未来市场监管部门可能加大对食品原料存储和保质期管理的抽查力度,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管控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协同发力,将成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方向。

“舌尖上的安全”既需要严格监管,也依赖经营者自律;对个案依法严查,既是对合规企业的保护,也是对消费者的负责。只有将责任落实到进货、仓储、加工的每个环节,才能通过制度约束和行业自觉,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