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个体户能欠债跑路?别瞎想了,法官这次给大家上了一课

搞个体户能欠债跑路?别瞎想了,法官这次给大家上了一课,让大家明白什么是无限责任。有个采石场老板陈某甲,欠了老陈和老刘351万,把大家搞得头大。陈某甲一开始还签了个《补充协议》,承认欠款,结果转头就玩起了金蝉脱壳。他找了个叫刘某甲的人,把采石场个人独资企业10万块卖给刘某甲。然后,刘某甲又把这个烫手山芋转给了王某。这下好了,讨债的找采石场早就人去楼空,找陈某甲他又说自己不是老板。找刘某甲和王某,他们说自己刚来,怎么可能欠这么多钱? 这套操作真是商界泥石流。很多老板以为换个工商登记的名字,债务就没了。但这次二审法院直接把这些把戏都给揭穿了。法官说清楚了: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就是投资人的财产。你想换个名字就跑?法律可不会答应。 前任老板陈某甲就算不是实际控制人也没用,连带责任还是跑不掉。接盘的刘某甲和王某也一样倒霉,企业财产不够还就得用个人家底往里填。至于私下签的代持股协议?法院根本不理会那一套。法律只认工商登记那张脸。 朋友圈里好多老板听到这个判例都傻眼了。以前觉得个人独资企业灵活又省事,现在才发现这是个能拖全家下水的无限责任连环套。更搞笑的是这个采石场连安全生产许可证都没有,居然还能转手让别人背债。 接盘侠刘某甲以为月薪六千就可以当法人捡便宜结果是接手了一个351万的债务大礼包。所以别再迷信什么个人独资企业是防火墙了,它就是一张把你和企业死死绑在一起的卖身契。 这次判决不仅给老陈和老刘撑腰也给那些想耍小聪明赖账的人敲响了警钟壳你可以换但债永远跟着你的魂这场判决谁也别想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