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但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日益复杂的法律风险和国际环境挑战;长三角金融法治研讨会的召开,正是对该现实问题的深刻回应。 涉外法治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关键维度。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指出,涉外法治的提出和推进根植于中国实现从大国走向强国的内在需求。这一战略定位不仅关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更是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的必然选择。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规则体系面临重塑,中国需要在涉外法治领域形成更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企业出海面临的法律风险日趋复杂多元。从单一投资到全产业链布局,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但在部分市场仍存在"内卷化"竞争现象。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强调,企业决策需要真实、动态的国别营商风险数据库作为支撑。同时,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离岸债券等具体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也需要前瞻性制度设计。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法律层面创新,更需要政策引导和行业协同。 制度型开放成为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新方向。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龚柏华提出,应从制度型开放视角推进上海涉外金融法治建设,推动由要素型开放向以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为核心的制度型开放转型。这意味着中国对外开放的重心正在从吸引外资、扩大贸易等传统领域,向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制度体系转变。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强化国别法律查明、应对单边制裁、善用国际投资仲裁等举措,都是这一转变的具体体现。 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亟待加强。与会专家认为,法律界应立足长远规律,聚焦企业真实需求,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合规指引与争议解决方案。这要求律师事务所跟随企业需求进行全球化布局,整合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形成更加专业化、系统化的服务能力。同时,司法机构也应在尊重国际规则共通性的基础上展现创新性与说服力。上海一中院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裁判获得国际认可,正是中国司法实践在国际舞台上的成功示范。 涉外法治建设需要长三角区域协同。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长三角三省一市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独特优势。本次研讨会举行了长三角涉外法治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和《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法律研究》首发式,标志着区域协作机制的深入完善。通过共享经验、协同创新,长三角可以形成涉外法治建设的示范效应,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涉外法治建设既是应对挑战的防线,也是参与全球治理的工具。当中国企业从"走出去"迈向"走上去",需要的不仅是风险防控的能力,更要有塑造规则的远见。这场汇聚长三角智慧的研讨会表明:唯有将法治化与国际化深度融合,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全球市场中站稳脚跟,让中国方案成为国际规则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