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印发通知,围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登记与电子证照管理作出统一部署,明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纸质版与电子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安排,自7月1日起,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将启用全国统一制式的死亡医学证明,为逝者亲属办理户籍注销、遗体火化等事项提供更加规范、便捷的凭证支撑。
从现实情况看,死亡医学证明既是对居民死亡事实及原因的医学性确认,也是人口管理与公共服务衔接中的关键环节。
过去一段时间,部分地区在文本样式、信息采集、流转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叠加跨部门业务衔接不够顺畅,容易造成材料重复提交、核验成本偏高等问题。
尤其在群众办理户籍注销、殡葬服务等事项时,若信息传递不及时或证照使用不统一,既影响办理效率,也不利于人口基础信息的准确更新。
此次制度完善,核心在于通过“统一制式+编码规范+纸电同效+信息直报”的组合措施,推动死亡信息从医疗机构出具到政府部门管理的全链条规范运行。
通知明确,统一制式证明将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主、其他证件号码为辅的编码方式,有利于提高信息匹配度与可追溯性,减少因姓名同音、信息不全等造成的核验误差,为跨部门数据共享奠定一致的标识基础。
在原因层面,推进统一制式和电子证照管理,既是适应数字政务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提升人口治理精细化水平的重要抓手。
死亡信息涉及公共卫生监测、人口统计、医保社保清算、遗产继承及殡葬管理等多领域,信息不一致、更新滞后会带来连锁影响。
通过明确纸质与电子证照同等效力,并压实医疗机构信息报送责任,可以更早、更准、更快地完成死亡信息的登记、校核与共享,减少“信息孤岛”和重复核验。
在影响层面,群众获得感将更为直接。
逝者亲属可持纸质证明或电子证照办理户籍注销和遗体火化手续,减少因材料形式不被认可而产生的往返奔波。
对政府治理而言,统一制式将提升人口死亡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支撑人口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进一步服务公共服务供给、资源配置与风险研判。
对公共卫生体系而言,死亡原因等信息的规范采集与及时汇聚,有助于提升疾病负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及健康政策评估的科学性。
在对策安排上,通知提出明确时限与路径要求:医疗卫生机构签发纸质版后,应在规定工作日内通过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络报告;签发电子证照的,应在更短时限内通过省级统筹的智慧健康信息平台交换至国家平台。
这一“按时上报、分级汇聚、国家统筹”的机制,有利于形成闭环管理,既强调出证环节的规范,也突出数据流转的效率。
同时,死亡医学证明由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门共同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制度设计,体现了以部门协同提升公共服务与人口管理效能的导向。
面向未来,通知提出到2027年1月1日将逐步实现纸质版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这意味着死亡医学证明管理将从“纸质为主、电子补充”走向“双轨并行、同步生成”。
下一步工作的关键,在于把制度要求落实到基层末端:一方面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开具证明的业务培训与质量控制,确保死亡原因填写规范、信息采集完整;另一方面要强化平台互联互通与数据安全管理,明确数据共享边界与使用规范,依法依规保护个人信息与相关权益。
同时,公安、民政等部门需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推动证照核验标准统一、线上线下服务衔接,真正让“同等效力”落到可感可及的便民体验上。
这一改革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应用,让逝者亲属在处理后事时少走弯路、少费周折。
从统一制式到电子证照,从纸质到数字,每一步改进都指向同一个目标:让公共服务更贴近群众需求,让行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人口管理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的便民程度也将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