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原党委书记于宏被开除党籍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日前通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依据调查结论作出开除党籍处理决定。通报显示,于宏在任期间理想信念动摇、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干部调转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突破廉洁自律底线,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还存在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非法持用伪造证件等违法行为,并利用职权在人员录用、干部调整、资金拨付、项目立项等环节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于宏案的查处再次表明党中央对金融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在推进金融强国建设背景下,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要斩断权力寻租链条,也要持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此案警示各级金融机构领导干部:金融牌照不是“免罪金牌”,任何将国家金融资源视为“私人领地”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党纪国法严惩。如何构建与现代化金融体系相适应的监督机制,仍是金融反腐需要持续推进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