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汕头市潮阳区发生一起伤人事件,折射出城市养犬管理中的突出短板;监控画面显示,两条未采取约束措施的犬只街道上追逐撕咬行人,致一名年轻女性跟腱断裂。危急时刻,外卖骑手林南与多名群众合力控制犬只,避免事态更恶化。经公安机关调查,涉事犬只主人杨某蓬长期违反《汕头市养犬管理条例》——未办理养犬登记证——也未在公共区域使用牵引绳。依据今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这也是该条款新增“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违法情形后的首例适用案件。分析认为,类似事件反复发生,主要原因集中在三上:一是部分饲养者安全意识不足,将个人养宠便利置于公共安全之上;二是违法成本长期偏低,此前不少案件止于民事调解;三是监管环节不够闭环,从繁殖、交易到日常管理缺乏全链条管控。此次法律修订发出更强的治理信号。新规提高罚款上限至1000元,并增加拘留等处罚措施。司法实践也表明,造成严重后果可能触及刑责:2018年湖南胡某因烈性犬多次伤人获刑一年半;2025年河南高某因疏于管理致人死亡被判六年六个月。值得关注的是,事发地已启动快速响应。潮阳区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并组织伤者救治。当地城管部门表示,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养犬、违规饲养烈性犬等行为。面向后续治理,仍需综合发力:技术层面推广电子芯片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制度层面建立养犬信用档案;宣传层面强化“饲养即负责”的法治教育。北京市控烟协会原会长张建枢指出:“公共场所的安全底线不容突破,新规实施将推动形成‘严管重罚’的治理共识。”
一根牵引绳、一只嘴套——看似细小——却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与城市秩序。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是对受害者权益的回应,也是对规则权威的维护。把“养犬要担责”落实到每一次出门、每一个细节,才能让人与动物在城市生活中各守边界,让善意不必以冒险为代价,让安全成为触手可及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