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怂仔”网络侮辱诽谤案二审维持原判:监督有边界,侵权必追责

问题显现 2023年3月至2024年11月期间,佛山村民梁某某通过多个网络账号发布28个视频作品并进行19场直播,针对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实施系统性诽谤。

经查,其发布内容包含大量未经证实的指控,如"村干部以权谋私""工程款项挪用"等,引发489万条低俗评论及6.2万次二次创作。

值得注意的是,梁某某同时利用涉事账号销售无证酒类产品,存在借舆情牟利嫌疑。

深层溯源 案件调查显示,梁某某初期确实反映过村务管理问题,但在纪检监察部门多次约谈并证实被举报干部清白后,其仍持续发布不实信息。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的行为已从正当监督异化为挟私报复,通过虚构事实、恶意剪辑等手段刻意制造对立情绪。

更严重的是,涉事账号粉丝量增长与不当言论发布呈正相关,暴露出"流量至上"的不良导向。

多重危害 该案造成的社会影响远超普通民事侵权。

医学诊断显示,两名被诽谤的村干部分别出现抑郁和焦虑抑郁症状。

村委会工作陷入停滞,村民普遍产生不安全感。

网络生态方面,大量跟风评论和二次传播导致虚假信息持续扩散,严重污染网络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还发现,梁某某借机销售的酒类产品涉嫌非法生产,形成"造谣—引流—变现"的灰色产业链。

司法应对 2025年7月,顺德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作出判决,以侮辱罪和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

9月二审维持原判,成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年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

判决书明确指出,公民监督权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行使,任何以"维权"为名的诽谤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治理前瞻 此案为规范网络行为提供了司法示范。

当前我国正推进"清朗"系列专项行动,2025年佛山网络生态治理数据显示,当地已建立网信、公安、法院等多部门协同机制。

法律专家建议,下一步需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完善谣言溯源技术,同时加强公民媒介素养教育,从根本上遏制"网络暴力产业化"趋势。

本案充分说明,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和便利性不能成为逃避法律约束的借口。

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是统一的,自由的边界就是他人的权利。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网络生态治理面临新的挑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广大网民应当树立法律意识,理性表达观点,建设性地参与公共事务讨论。

同时,司法机关也将继续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维护清朗的网络生态环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这一案例的判决结果,既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也是对网络秩序的维护,更是对全社会的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