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名代表联名提案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马上就要开了,3月4日,本报记者于灵歌从北京发来消息,有31位代表打算联名给大会递一个提案,说要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 他们想用立法这一招,把基本的权利义务、具体的保障措施还有怎么维权都定下来,好让平台经济好好发展,也能促进高质量的就业。最近这些年,平台经济什么的发展得飞快,调查数据显示,咱们国内做这些新工作的人已经有8400万了,占所有职工的21%。 不过问题也不少,比如劳动关系到底怎么算不清楚、发工资也不规范、算法管得太松、社保和受伤保障没跟上、要是有事儿也没地方说理。提案牵头人、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杨蓉四级高级警长就说,现在的用工方式跟以前不一样了,老的劳动法律好像不太管用。 代表们都提到了这点。国家和相关部委、还有全国总工会这几年也都发话了,要支持规范新业态,还要加强权益保障。像安徽、厦门这些地方也都出台了地方性法规。面对这情况,杨蓉建议要把这些经验总结一下,立法补上新兴领域的法律短板。 特别是今年1月人社部说过,要搞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把基本标准和企业责任定下来。还有很多代表都提意见说,法律条文要把用工关系认定、休息休假、劳动安全这些都写清楚。 同时也有政协委员跟着建议完善法律。全国总工会的邹震委员说要快点立法,给新就业者一个更明确的指引。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副主委施卫东觉得得加快步伐,把部门职责弄清楚、把基本权益保障到位、让企业负起责任来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