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模糊评价易被异化为“人情标尺” 干部考核既是指挥棒——也是风向标。近期——围绕“团结意识有待加强”“沟通协调不足”等表述的讨论增多。现实中,这类措辞原本是提醒干部提升协同能力,但少数地方和个别环节,由于缺少可核验的事实依据、适用边界不清,容易被变相用作对“未满足某些非正式要求”的评价,进而出现“干得多不如说得巧、守规矩不如懂变通”的观感,影响考核公信力。 原因——主观裁量偏大与“关系逻辑”叠加 一是指标体系不够细化量化。部分岗位目标管理不到位,平时考核留痕不完整,导致年终评价更依赖印象分、感受分。二是评价权力相对集中。个别单位民主测评、日常纪实、专项核查等机制运转不充分,给少数人“说了算”留下空间。三是“圈子文化”“好人主义”等仍有残余。一些地方把正常的工作分歧、坚持原则的执纪执法,误读为“不合群”“不给面子”,把“能不能按程序办事”转换成“会不会做人”,使制度评价被人情逻辑干扰。四是对“团结”内涵理解存在偏差。团结不是无原则的和气,而是目标、程序、纪律一致基础上的协同配合;一旦把团结简化为顺从与迎合,导向就会走偏。 影响——挫伤担当作为,扭曲用人导向 考核导向一旦变得模糊、情绪化,首先受影响的是干部干事创业的预期稳定性。守住底线、依法依规推进工作的干部,可能因“不够圆滑”而被贴标签;而善于经营关系、回避矛盾的人反而更占优势。长期如此,将带来三上风险:其一,形成“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逆向激励,影响高质量发展任务落实;其二,基层治理中“重表态轻落实”,甚至以形式主义掩盖问题;其三,侵蚀政治生态,削弱组织评价权威与干部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 对策——以实绩立标尺,以程序固公信 推动考核体系回到“实”的轨道,需要制度与执行两端同步用力。 第一,完善指标体系,把“可感可及”作为硬约束。围绕岗位职责建立可量化、可核验、可追溯的指标清单,突出质量、效率、贡献度与风险防控,把群众评价、服务对象反馈、项目成果、问题整改等纳入证据链,减少口号化、形容词式表述。 第二,强化平时考核与过程纪实。把年度“一锤定音”变为日常“持续画像”,对重大任务、重点项目、急难险重工作建立台账,用事实说明“为什么好、哪里不足”,让评价有据可查。 第三,规范模糊性评语使用边界。对“团结协作”“沟通协调”等维度建立情形清单与负面清单,明确何为正常分歧、何为程序性坚持、何为拒绝违规请求,做到可区分、可复核。对缺乏事实依据的评语,明确不得作为影响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四,健全多元评价与复核机制。提升民主测评的代表性,强化纪检、组织、审计、信访等信息联动,对关键岗位实行交叉印证。建立评价结果申诉与复核渠道,对明显失实的结论及时纠偏,维护制度严肃性。 第五,把激励担当与从严管理统一起来。对敢抓敢管、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干部,完善容错纠错与澄清保护机制;对以“团结”为名搞拉帮结派、以“协调”为名突破底线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形成明确导向。 前景——导向更清晰,治理更有效 当前各地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调用实干实绩检验工作成效。随着考核制度继续细化、数据治理和监督体系健全,干部评价将更注重一线贡献、群众口碑和风险控制,模糊、弹性过大的评价空间会被压缩。可以预期,越是把“干成了什么、解决了什么问题”讲清楚,把“程序是否合规、决策是否科学”查明白,越能减少“看脸色”的不确定性,推动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
从骆秉章的祖坟到今天的考核表,形式虽不同,但其中折射的制度命题却相通,提醒我们制度建设仍需久久为功;只有当破除潜规则不再依赖个人品格,当每一项评价都经得起事实与公开检验,才能真正告别“历史押韵”的困局,让实干者在新时代挺直脊梁。这既是深化改革的现实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