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趴睡看护不当致病亡引争议:金华一审认定育儿嫂存过错判赔13万余元

一起发生浙江省金华市的婴儿死亡案件近日引发关注。2024年8月14日晚,受雇照顾新生儿的育儿嫂张某在婴儿蒋某患病期间,将其置于趴卧等不安全姿势后长时间未加看护,最终酿成悲剧。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出生仅数月便离世。案件调查显示,当晚张某将婴儿调整为侧卧后,随即背身操作手机约20至30分钟。再次查看时,婴儿已出现面部朝下、嘴唇发紫等症状。虽被立即送医抢救,但仍未能挽回生命。市、区两级司法机关会商认为,张某不当的看护方式使婴儿长时间处于危险体位,可能加重其呼吸功能障碍。 在责任认定上,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主要涉及两项因素:一是婴儿自身疾病状况,二是育儿嫂的监护缺失。法医鉴定意见指出——张某未及时调整婴儿睡姿——客观上造成胸腹部呼吸受限、呼吸道部分阻塞等情况,可能加快呼吸衰竭进程。但鉴于婴儿原有疾病因素,法院最终认定张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此案也折射出家政服务行业的现实问题。作为育婴服务人员,张某在工作中沉迷手机、忽视基本看护要求,违反了职业规范。判决书特别提到,专业护理人员应履行“高度注意义务”,这是保障婴幼儿安全的基本底线。 业内专家表示,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迅速,但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不一的问题仍需正视。既要完善准入门槛和培训标准,也要加强过程监管与质量评估。北京市家政服务协会有关负责人称,将以此案为警示,推动建立更严格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照护新生儿容不得“差不多”,任何一次分心都可能带来无法承受的后果。司法对过错责任的认定,既为行业明确了底线,也提醒社会:把规范落实到每一次看护动作、每一次巡视确认、每一次风险提示中,家庭服务才能真正担得起“托付”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