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职务侵占、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涉案三名被告人刘某、李某、赵某因在两年内盗窃并倒卖企业相片纸520余吨,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75万元至15万元不等。
近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这起由企业内部人员精心策划的系列盗窃案终于尘埃落定。
案情起因于一次偶然发现。
2023年3月,丹阳市某纸业企业经理陈某在二手交易平台浏览时,意外发现有卖家正在低价出售印有本公司注册商标的整箱相片纸,售价远低于正规渠道。
联想到近年来公司仓库相片纸存量异常减少的情况,陈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顺藤摸瓜,很快锁定了从事废纸回收的中间商,并最终揭开了企业内部三名员工合谋作案的事实。
据查明,被告人刘某系该企业货车司机,负责将车间成品运送至仓库;李某为业务跟单员,掌握生产订单与实际产量之间的差额信息。
2021年2月,二人在查看堆积的库存纸张时萌生了盗窃念头。
他们利用各自职务便利,由李某提供富余库存信息,刘某驾驶公司货车进入仓库装运,随后以每吨约1600元的价格售予废品收购站。
首次作案得手后,二人尝到甜头,开始频繁实施盗窃。
2022年3月,原仓库管理员离职后,刘某被公司安排代管仓库,这为犯罪行为提供了更大便利。
同年8月,刘某又将另一名业务跟单员赵某拉入伙,形成了更为隐蔽的作案网络。
三人分工明确,刘某负责运输和销赃,李某、赵某分别提供库存信息并协助搬运,通过"偷—运—销"一条龙操作,在短短数月内又盗走320余吨相片纸。
据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暴露出企业内部管理的多重漏洞。
首先是库存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仓库巡查不到位,出入库登记流于形式;其次是岗位监督机制缺失,司机兼任仓管员存在明显的权力集中风险;再次是财务对账不及时,大量产品失窃两年之久才被发现。
这些管理短板为内部人员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就案件定性、犯罪数额认定等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
最终认定,刘某利用担任仓库代管员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占企业财物,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在担任司机期间的盗窃行为则构成盗窃罪,应数罪并罚。
李某、赵某作为共同犯罪人,根据各自参与程度和作用大小,分别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此案在当地企业界引发强烈反响。
多家企业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鉴,全面排查内部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岗位制约机制。
丹阳市工商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邀请检察官就企业财产安全保护进行法治宣讲,推动建立库存实时监控、定期盘点、异常预警等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内部人员违法犯罪。
法律专家指出,企业内部人员作案往往具有隐蔽性强、持续时间长、损失金额大的特点。
相比外部盗窃,内部人员熟悉管理流程和薄弱环节,更容易规避监管。
因此,企业不仅要加强技术防范,更要完善内控机制,强化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定期开展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员工思想防线。
“外贼易挡,内鬼难防”并非无解。
此案提示,任何看似“不值钱”“不起眼”的物料,一旦叠加岗位便利、流程漏洞与侥幸心理,就可能演变成长期、规模化的侵占与盗窃。
以法治为底线、以内控为抓手、以数据为支撑,推动企业从被动补漏走向主动治理,才能在维护经营安全的同时,守住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的基本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