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小火源酿成大伤亡,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集中显现。通报显示,2025年12月9日21时20分,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丹凤路一处住宅发生火灾。当地消防接警后迅速处置,22时3分明火被扑灭。初步勘查显示,起火建筑为多层钢筋混凝土结构自建房,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事故造成一家12人遇难,引发社会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自建房消防安全的关注。 原因——直接诱因清晰,隐患叠加放大后果。国家消防救援局通报,事故具体原因仍继续调查处理中,但已查明直接诱因系店主使用蚊香不慎引发火灾。更需警惕的是,灾害后果并非单一偶发因素所致:一是功能混用明显。涉事自建房一层经营五金店,二层以上居住,居住人员多、结构复杂,夜间起火疏散难度大。二是危险物品存放违规。据披露,一层店铺存在超范围存放聚氨酯泡沫填缝剂、自喷漆、卡式炉丁烷气瓶以及锂电池等物品的情况,有关物质一旦被引燃,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将明显加快。三是疏散条件先天不足且易受阻。该楼虽有两部楼梯,但均从一层直通高层,首层一旦起火,楼梯间可能迅速被烟火侵入,形成“卡脖子”通道,影响楼上人员逃生。四代同堂等多人同住,也使组织疏散与救助更为困难。 影响——“混合业态+违规存储+防火分隔缺失”易引发群死群伤。业内人士指出,经营、居住、仓储等功能叠加在同一建筑内,是自建房火灾的典型高风险形态。此类建筑往往存在防火分隔不到位、装修材料不规范、外窗防盗设施影响逃生、报警与喷淋等设施缺失等共性问题。一旦发生火灾,首层起火很容易经楼梯间、电缆井等竖向通道向上蔓延,叠加高温与有毒烟气,短时间内即可危及整栋建筑人员安全,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 对策——把“可防可控”落到措施上,源头治理与精细管理并重。国家消防救援局提醒,自建房一旦用于经营,必须依法合规并满足消防安全条件。关键是对居住区与经营、生产、储存区域进行“物理分隔”,并结合实际拆除影响逃生的防护设施,按要求配置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和“一键报警”等设备,提高早期发现和处置能力。针对经营性自建房风险点,有关部门提示应重点落实“8必查”:一查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做到人走关气、灭火、断电,杜绝私拉乱接和超负荷用电;二查防火分隔是否到位,确保“烟火不上楼”;三查建筑与装修材料,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四查疏散通道与外窗是否畅通,严禁占堵;五查动火作业是否持证、监护是否落实,危险场所禁烟禁明火;六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违规存放与使用;七查消防器材是否配齐且有效可用;八查人员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开展培训与演练,确保“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前景——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预防”,需要形成长效机制。当前,多地正推进对“九小场所”、群租房、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治。下一步,治理应从阶段性专项行动,转向制度化、清单化、网格化管理:一上,通过用途变更、备案审查、消防验收(备案)等环节压实主体责任,减少“带病经营”;另一方面,加大对违规存放危险物品、封堵占用疏散通道、违规动火等高风险行为的执法力度,并推动老旧自建房因地制宜改造,补齐报警、喷淋、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设施短板。对居民而言,应把清理可燃物、规范用电、保持通道畅通作为日常习惯,降低火灾发生概率和伤害程度。
这起火灾再次提醒,消防安全不能抱有侥幸。在城镇化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如何在保障生计与守住安全底线之间取得平衡,是城市治理必须直面的课题。只有把“生命至上”落实到每一处建筑、每一个环节,才能尽量避免悲剧重演,守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