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年纪大,就想逃脱法律制裁?

别看年纪大,就想逃脱法律制裁?最新的消息来了:上海静安警方通报,一位74岁的朱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时间回到2026年1月的曲沃路菜市场,刘女士正在那儿挑菜呢,谁能想到背后竟藏着一双贼眼。 就在3月15日那天上午9点左右,一位拿着报纸的老头鬼鬼祟祟地凑了过来。他装作在看报,可眼睛却一直盯着刘女士的随身口袋。瞅准她翻拣蔬菜的空子,老头麻利地把手伸了过去,一把就把钱包给扒走了。得手后他也不慌,直接一头扎进旁边的花坛里把赃物藏了起来。 等刘女士发现黑色钱包不见了赶紧报警时,三泉路派出所的民警已经通过视频追踪和街面布控找上了门。这过程那叫一个快,才不到30分钟就把藏在花坛里的嫌疑人朱某给逮住了。面对民警的询问,朱某对扒窃行为供认不讳,还主动交代赃物就在路口的花坛里。这事儿办得漂亮! 大家都知道啊,74岁的嫌疑人朱某早就不是头一回作案了。虽然这次涉案金额才两百多元不多,但他属于惯犯性质,那是必须得从重处罚的。 网上的网友们也炸开了锅。有位网友就直接给民警点了赞:“不因对方年纪大就和稀泥”;也有人觉得像这种惯犯就得严惩。还有人调侃说这老头可能是觉得当年抓他的民警都退休了才敢再出来作案。至于有人问“年纪大是不是就不用抓了?”网友科普说得好:只要触犯刑责,不管你多大岁数都得受罚! 再看看法律条文啊,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就在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啦!里面有个很重要的调整:那些70岁以上的人不再享受“免罪金牌”。以前规定如果有这四种情形之一的话就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十四到十六岁、十六到十八岁初次犯错、七十岁以上、孕妇或哺乳期妈妈)。 可现在新法规定了:哪怕你是这三种情况的人(十四岁到十八岁的初犯和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只要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是一年以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那也别想逃避行政拘留!这事儿说得清楚明白。 消息来源:新民晚报、警民直通车上海、新闻坊、观察者网编辑:任子剑责编:崔平监制:闫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