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老人最后连个能依靠的地方都没有了

吴大爷年轻时丧偶,独自把孩子拉扯大,没再娶。现在孩子在城里买房有了家,本可以安享晚年,结果被儿子嫌弃,说他“碍眼”,硬把他给送回了农村老家。他没退休金、没劳动力,饿肚子是常事,生病了也没人管。村里的人和村委会劝了好几次都没用,只能从办公经费里挤出点钱给他。儿子不但不管他,还经常冷言冷语甚至动手。《继承法》里说,遗弃或者虐待老人情节严重的就会失去继承权。吴大爷的儿子把父亲当包袱甩了,既不照顾又不管病,这是典型的遗弃;再加上那些打骂和恶言,情节肯定够严重了。如果打官司,法院一判就可以剥夺他的继承权。 法律上说过了,村委会和邻居都没权力直接宣布谁没继承权。只有法院的判决书才管用。《继承法意见》里还规定,要是没别的继承人也不是国家或集体成员的话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吴大爷是村里的人,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就是那个不孝的儿子。如果法院确认他儿子失去了继承权,那房子就得归村委会所有了。这既是对不孝儿子的惩罚,也是把集体财产还给集体的道理。 说白了就是谁尽孝道谁就该得遗产。吴大爷的事在现在的社会里不少见。很多子女把老人丢在老家不管不顾就想着分遗产这事儿吧?法律其实早就亮红灯了。孝道不是你想不想选的问题,是法律规定的底线;照顾老人也不是什么多余的负担,而是必须要做的义务。希望大家能常回家看看,别让老人最后连个能依靠的地方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