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几天,杭州钱塘区法院还有检察院,给正在杭州钱塘大湾区湿地公园里干劳务代偿的龙某做了个回访。龙某一边巡逻一边跟检察官讲,他看到有人拿抄网来抓潮头鱼,就赶紧过去劝人家:“我现在都不捕鱼了,你们也别搞了,回去吧。”人家听了也挺给面子,就走了。 其实就在几个月前,龙某还被钱塘法院判了刑。根据检察院的指控,他在2024年钱塘江禁渔期的时候,用那种密网在钱塘江里抓了300尾鳗鱼苗。这些鱼苗都是日本鳗鲡在玻璃鳗期的样子,根本没法人工繁育。按这行的话讲,“捕捞一条,自然界就少一条”,每尾大概值50元。 他用的那个密网是个“大小通吃”的东西,不管是大鱼小鱼还是别的物种都给一网打尽了。后来评估算下来,他这种行为把水域的生态和渔业资源损失弄坏了6万元,比他抓的鳗鱼苗的价值高4倍,也比他非法赚的钱多13倍。 张清华法官当时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说,“治罪”只是一方面,“补损”才是根本。光判个刑不够用,“生态欠账”总得有人来还。 本来龙某是得赔6万块钱的生态赔偿金的,可他家里经济条件太差,连饭都吃不饱。最后法院和检察院想了个招:让他干劳务代偿。 2025年8月的时候,法院判了他的刑。同时也主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龙某先交一小部分钱,剩下的钱就用劳务代偿161天来抵。每天还得干活不少于8个小时。 现在他一边缓刑一边在湿地公园干活呢。承办检察官说了:“这个代偿可不是随便去干活就行的。”既要保证在缓刑期内干完这161天的活儿,还得照顾到他还要打零工养家糊口。 去年6月在钱塘大湾区湿地那边开了个公益诉讼基地,专门有人看着他考勤、监督和记录。检察院时不时会打电话回访、查记录、实地考察一下他的表现。 江堤上的潮水拍打着岸边,微风中龙某巡逻的背影渐渐远去……希望这个经历能让他真的变成个保护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