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里,这次市场监管总局推出了新规矩,《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终于把大家伙儿关心的许可范围、许可条件、许可程序和各方责任这些核心问题给说了个明白。 既然是规矩,那肯定得讲究个源头管控、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搞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运输的人得给张准运证。不过这也没那么死板,毕竟不少企业有自己的运输容器和车队。如果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己用这些容器来运自家产的重点液态食品,那就不需要再去领证了。但话又说回来,就算不领证也不能放松监管。这容器和运输过程,还是得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 《办法》也把许可条件给细化了,为了保安全,专门对容器、人员和管理制度提了具体要求。比如专用运输容器,材质得符合标准,还得喷上清晰的“食品专用”或“××专用”标识,字高起码得有200毫米;作业人员得熟悉食品安全要求;管理制度上也得把运输控制、培训考核、清洁维护这些都给建起来。这么一来,从硬件到软件,就把运输环节里食品安全的那道“防火墙”给筑牢了。 最后,《办法》还特别盯着发货方、承运方和收货方这几个关键角色。三方要建立起联动的责任共同体。发货方和收货方要挑有准运证的运输公司来运货;承运方就得用符合条件的容器装货,上车还得带着证明,最要紧的是千万别把别的东西混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