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方法论’摆上审判最前线”这句话真不是随便说说的!

2021年,上海一中院把“法律方法”放到了审判工作的最前沿。这个方法可不是简单的法条堆砌,而是在这片土壤上长出的“请求权链”。何建审判长就给大家讲了这个话题,他讲的是请求权方法的理解和适用。这个方法之所以被称作“牛鼻子”,就是因为它把法律和事实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民事审判庭的何建审判长还讲了这是为什么呢?黄祥青院长也指出,法学知识体系由价值论、原理论、方法论这三根支柱构成。这个方法论可以说就是决定裁判“四梁八柱”的那个最短的一根。只有强化了这个方法论,才能让价值与原理真正落地,实现“同案同判”的法律效果最大化。 黄祥青院长说得好:“法学知识体系由价值论、原理论、方法论三根支柱构成。方法论这根支柱可以说是最短的一根,它直接决定了裁判的四梁八柱。”大家想想,这事儿多重要! 所以上海一中院这次的动作很大,先是把“方法论”列为年度重点,采用“导学+研讨”双轮驱动。然后又推出了《实务纪要》专栏,把每一次学习的干货都给拆解开了。这就好比是给全市法官都做了一次菜单式辅导。 这次研讨会上何建审判长特别强调了两点:第一点是传统法学方法论侧重“找规则”,而司法裁判更关心“用规则”。只有把抽象法条转化成鲜活判决,法律才真正生效。第二点是责任认定不能只看法律条文,还要看政策导向、证据规则与程序正义。这三个要素缺一不可,而且还要相互制衡。 德国学者斯塔姆勒在请求权方法这块儿可是个大牛。他就说过:“适用一部法典的一个条文,就等于适用整部法典。”所以咱们在运用请求权方法的时候一定要遵循这个步骤:先确认请求权产生要件;再排除权利消灭抗辩;最后审查实体法抗辩权。只有这三关全过了才能锁定结论。 黄祥青院长对这个方法也非常看重。他在开场致辞里就点明了法学知识体系由价值论、原理论、方法论三根支柱构成。这个方法论可以说是最短的一根,它直接决定了裁判的四梁八柱。 就像德国学者斯塔姆勒说的那样:“适用一部法典的一个条文,就等于适用整部法典。”所以咱们在运用请求权方法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这个逻辑走:先确认产生要件;再排除消灭抗辩;最后审查实体法抗辩权。 除了何建审判长和斯塔姆勒之外,还有好多专家都在研究这个方法。《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把“树立请求权基础思维”写进了引言。 最后咱们还要说说请求权方法的“三维模型”。这个模型包含了一条主线、两组规范和三个边界。主线就是以请求权为主线;两组规范是锚定完全性法条和不完全性法条;三个边界是诉的类型、规范竞合和广义抗辩。 把这些内容拆解开来咱们就会发现: 第一组规范里面区分了完全性法条和不完全性法条。完全性法条自带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可以直接援引;不完全性法条则需要借助辅助规范或抗辩规范来补足才行。 第二组规范则是厘清了四种类型的不完全法条。只有弄清楚这四种类型才能防止“找不到法律依据”的情况发生。 第三组边界则涉及到了诉的类型、规范竞合和广义抗辩这些具体情况。比如给付之诉占绝大多数,形成之诉和确认之诉就必须严格依法行使了。 所以呢,“把‘方法论’摆上审判最前线”这句话真不是随便说说的!上海一中院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希望大家以后在工作中也能多多运用这种先进的工作方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