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个挺现实的事儿,咱们经常说结婚就要有彩礼。杨某和陈某某本来是一对谈婚论嫁的情侣,在商量婚事的过程中,杨某把手里凑来的88000元巨款给了陈某某。不仅如此,他还把自己的汽车和那些金饰也送给了对方。本来这事儿挺顺利的,谁知道后来陈某某发现,这钱大部分都是杨某找亲戚朋友借的。心里一犯嘀咕,她就不愿意结这个婚了。 杨某觉得自己亏了,就想要回这88000元的彩礼,结果陈某某死活不肯退。没办法,杨某只好把这事儿闹到了法院。大邑县法院受理了这个案子,在开庭前法官找双方聊了聊。法官仔细查了杨某的家底,发现他为了凑这彩礼欠了一屁股债。法官觉得这样做太不理智了,既然俩人没结成婚,那钱肯定得还。 最后经过调解,陈某某同意把汽车、金饰还有60000元现金都退给杨某。双方算是把这事儿了了。法官也说了,只要没去民政局领结婚证,不管之前送了多少彩礼,法律都是支持要回来的。这就提醒咱们年轻人结婚不光是过日子,也是一种法律关系。在把彩礼交给对方之前,心里可得有个底,别到时候弄得大家都不痛快。大家平时怎么看待这个彩礼的事儿?你觉得这笔钱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