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高”——也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手放出了一批行政公益诉讼的典型例子,好多平时让我们头疼的治理难题都被他们给搞定了。在依法治国搞得越来越深的现在,司法监督在保护大家的公共利益上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他们这回发的是第三批案子,涵盖的方面特别宽,像农用地保护、抗战文物保护、老百姓的安全还有特殊群体的权益这些事儿都被提到了。 以前有些公共利益因为没人直接跟它沾边,就容易变成“没人想管、也没人能管”的尴尬局面。比如土地被人非法占了、药卖得乱七八糟、公租房没人管、文物坏了也不修这些事,不光伤了群众的心,还长久地威胁到国家的资源、文化遗产和社会公平。这种问题通常会牵扯到好几个部门的责任,历史问题又多又复杂,靠行政部门自己自查或者调解根本治不好。这个时候就得靠司法机制来加点硬气了。 查来查去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有些地方监管职责分得太散,大家配合不好;二是少数部门光想着批条子发文件,不管后头咋管;三是没明确的人来主张权益,社会力量也插不上手。这回发布的案例里不少是检察建议书发了也没用,这说明司法诉讼确实是最后一道保险。 现在公益诉讼插进来之后,好多领域的治理样子都变了。在保护土地那块儿,法院和检察院通过打官司把权属弄清楚了,农药使用也规范了,不但把经济损失给追回来了,还为农业现代化打下了制度基础。在处方药安全这一块,司法监督盯着流通环节不放,把那些违规卖药的乱象都给拦住了。 特别是在文物保护上特别能看出来威力。面对文物眼看要没的紧急情况,检察机关在行政那边搞不定的情况下果断起诉,跟法院联手使劲推了一把,硬是让搁置了好多年的修复工程有了动静。这些事情说明公益诉讼不光是把损失补回来了,还逼着相关部门把制度完善好、把责任压得更实,起到了“处理一个案子、教育一片地方”的效果。 这次发布的例子还在理念和方法上有了些新招:一是更注重预防了,把案子审前就把公益保住作为头一件大事来干;二是法院和检察院配合得更紧了;三是特别关心那些特殊群体的权利。 以后公益诉讼的范围会越来越大、流程也会更顺溜,在生态环境、吃的喝的安全还有国有财产保护这些方面肯定会更深入。它会成为咱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固定保障手段。从刚开始试点到现在全面铺开,公益诉讼已经成了咱们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发这些典型案例就是对以前成绩的总结,也是对以后方向的提示。司法力量用打官司这种硬气的方式守护公共利益,不光补上了治理的漏洞还推动了社会从“照章办事”到“办好好事”的深刻转变。 在大改革里头,公益诉讼以后肯定会用更准的监督和更开放的协作来持续回答时代的问题,守护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还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