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5年新增营造林148万亩 生态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5年,全区计划新增营造林148万亩,其中南北山绿化工程43万亩,退化草原修复治理517万亩,水土流失治理23万亩。

同时,西藏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地方配套法规制定,构建完善的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并成功创建首批4A级“无废城市”。

西藏生态建设成果的背后,是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科学治理措施的落实。

目前,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99%以上,主要江河湖泊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十四五”期间,西藏7个地市全部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标志着高原生态保护迈入新阶段。

为进一步巩固生态建设成果,2026年西藏将继续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重点推进雅鲁藏布江流域等关键区域的生态修复工程,计划完成营造林40万亩以上,修复退化草原22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5万亩,并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10亿亩。

此外,西藏还将加快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建设林芝国家植物园,设立西藏柏木自然保护点,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专家分析认为,西藏的绿色发展模式为全国生态保护提供了重要借鉴。

通过科学规划与严格监管,西藏在生态修复、碳汇交易试点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未来有望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

守护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既是对自然规律的敬畏,也是对长远发展的担当。

西藏以营造林、草原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为抓手,以法治化、制度化、机制化为保障,展现出系统治理的清晰方向。

面向未来,唯有坚持保护优先、统筹治理与管护、推动生态价值合理转化,才能让高原的绿意更稳固、生态的底色更恒久,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更坚实的高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