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薛1880元的工资条,你猜咋回事儿?

咱们来聊聊小薛这张1880元的工资条。这个事儿发生在2014年4月,厦门市。小薛工资条上的内容挺丰富,基本工资500元、职务工资300元、工龄津贴50元、加班工资300元、夜班费30元、饭贴200元、交通费补贴100元、通讯费补贴100元、奖金300元,加起来就是1880元。你猜咋回事儿?人社部有规定,哪些钱能算进最低工资,哪些又不能算?咱们把规则拆解一下。奖金呢,规定上说是可以算进去的,但是前提是每个月都得发。所以说一次性发的年终奖可不能拆成十二个月去冲抵。补贴方面也是有讲究的。比如说中班、夜班这些特殊环境下的津贴必须剔除;工龄津贴不用剔除;饭贴和交通补贴也只能算三类;至于副食品补贴和通讯费补贴,要是政策没特别排除的话也能算进去。接下来咱们算算账吧。小薛那张工资条里有加班工资300元、夜班费30元、饭贴200元、交通费补贴100元,先把这些扣掉后剩下1170元。然后再扣除社保和公积金这些钱(具体数额没说,就按厦门当年的标准估算一下吧),如果最后还没到当地月最低工资的话就违法了。咱们还得提醒一句:最低工资可没那么好糊弄。用人单位每个月至少得发一次工资啊,而且单月的数额还得比最低工资标准高才行;要是搞年薪制或者考核周期发工资的话,每个月也得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预付出去;千万别想着拿年底的一次性年终奖来分摊每月的工资哦,这样做可是违法的呢! 小薛手里这100元、30元、50元、200元、300元、500元还有1880元都有出处。不过现在看来这笔账还算过得去,1170元应该能保住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啦!毕竟2014年的这个时候事情就是这么个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