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司法创新护航高质量发展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南通样本"

问题:在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市场竞争更趋激烈的背景下,企业对“规则是否清晰、程序是否规范、权益是否平等、预期是否稳定”的关注度持续上升。

现实中,市场准入争议、行政许可纠纷、涉外经营风险以及行业周期波动引发的企业债务压力等,既可能抬升制度性交易成本,也可能影响投资决策与区域竞争力。

如何以法治方式减少不确定性、让经营主体“放下顾虑”,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课题。

原因:一方面,部分领域行政审批与执法尺度不一、程序把握不够精细,容易引发企业对“差别对待”“隐性门槛”的担忧,进而导致行政争议增多。

另一方面,产业链条延伸和跨区域经营普遍化,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履行、涉外商事安排等风险更复杂;叠加行业周期波动,个别企业面临资金链紧张甚至“搁浅”风险,需要司法与行政形成合力,避免“一处风险外溢为多方损失”。

在此背景下,司法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通过规则供给与治理协同,促进市场秩序稳定运行。

影响:南通法院以典型案件裁判释放稳定预期的信号,推动“有权必有界、用权受监督”。

以一宗成品油经营许可行政争议为例,某加油站因道路拓宽搬迁后重新选址,主管部门经审核确认符合规划与设置条件并作出批复。

另一经营主体以“距离过近影响经营权”为由提起诉讼。

法院围绕市场准入合法性与经营主体平等保护展开审查,依据相关规定认定:只要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经营主体依法享有申请权利;涉案两站点距离满足法定要求,主管部门审批并无不当,最终驳回原告诉请。

该裁判坚持公平竞争导向,明确“依法准入、平等保护”的底线与边界,推动“非禁即入”理念落地,减轻了企业对市场准入不确定性的担忧,并以案例示范方式传导出“以规则稳定预期”的鲜明导向。

在涉外领域,平等保护同样成为稳定预期的重要一环。

南通法院审理涉外商事纠纷时,强调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国别投资主体一视同仁,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增强外资企业在华经营的安全感和可预期性。

以某外资并购背景下的用水费用争议为例,企业在并购完成后发现历史遗留的公共计量与费用挂接问题,牵涉多业态、众多住户,既涉及合同与管理责任,也关乎公共服务秩序。

通过依法审理、厘清责任边界、推动纠纷实质化解,有助于在复杂利益格局中守住法治底线,避免“历史包袱”演化为现实经营风险,释放“投资环境可预期、权益保护可依靠”的信号。

对策:围绕营商环境痛点,南通法院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抓手,通过依法裁判树立规则、明晰边界,并以制度化方式推动行政执法同标同规。

据介绍,当地探索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等机制,配套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组织庭审观摩、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执法标准统一、程序更加规范,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发生,让企业在办理许可、接受监管、参与竞争时更有稳定预期。

与此同时,南通法院注重把“定分止争”延伸到“综合治理”。

一是拓展多元解纷渠道,推进“法院+商会”等机制建设,为涉企纠纷提供更便捷、成本更可控的解决路径,减少企业陷入长期诉讼消耗。

二是面向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推出服务举措,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知识产权保护与合规经营等环节,提升司法供给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

三是强化跨区域协同,与长三角相关地区法院共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机制,回应创新要素跨域流动加速的现实需要。

四是完善涉外商事审判风险防范举措,推动企业在合同安排、争议解决、证据留存等方面增强规则意识与风险意识,降低“走出去、引进来”中的不确定性。

在行业周期波动带来的企业困境方面,南通法院以府院联动、破产审判协同等方式主动靠前,既注重依法出清低效产能、盘活存量资源,也注重对有市场、有技术、有订单的企业提供法治化纾困路径。

据介绍,当地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制度工具,助力部分骨干企业实现转型升级、恢复经营活力,避免产业链断裂和就业冲击,体现了司法服务实体经济的系统性思维。

前景: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推进,营商环境竞争将更多体现为规则体系的透明度、执行的一致性以及纠纷解决的效率。

南通以司法“最优解”服务发展,关键在于持续把裁判规则转化为可复制的治理经验:一方面,以更多可预期的裁判标准和案例指引,降低市场主体合规成本;另一方面,以更顺畅的府院协同与多元解纷机制,提高争议解决效率,推动“事后裁判”向“源头预防”延伸。

面向未来,随着新兴产业、平台经济、跨境交易等新场景不断涌现,对司法专业化、数字化能力以及跨区域协同提出更高要求。

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商事规则供给与破产重整机制,将有望进一步巩固南通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比较优势,形成吸引要素集聚、促进创新扩散的良性循环。

司法的价值在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法治基础。

南通法院以"最优解"的司法实践,既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又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既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又优化了营商环境。

这种做法充分说明,只有坚持严格公正的司法原则,才能真正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南通法院的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全国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