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个2月6日,南山、福田还有罗湖这三个地方的车主可要小心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手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正式开始给“车窗抛物”这一行为动真格了,要是谁把垃圾扔出车外,一次就能罚500元。这次行动是第一次搞联合执法,目的就是要把道路安全和城市文明这两重屏障都给筑牢。 这三大核心路段和重点区域是特意选出来整治的,毕竟这是春运高峰期,车流都在这边挤呢。为了让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前期媒体可是做足了宣传,把车窗抛物会引发交通事故、妨碍交通通行还有破坏市容环境这些坏处都摆出来了。大家一看就知道后果很严重,要罚钱的。 法律条文也很清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还有《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不管是司机还是乘客把东西往外扔,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都会依法把他们的罚款单子开出来,罚个500元。 负责的人说,这事儿不光是整治交通乱象、防事故那么简单,也是为了让深圳的形象更好一点。以后这种整治不会停的,会变成长期的规矩。他们也呼吁大家平时出门自己管好自己的手,别乱扔垃圾,一起把城市环境弄得干干净净的、平平安安的、彬彬有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