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等退休那天才哭穷!早一天核对就少一分损失!

1978年和1979年是关键节点,这两个年份对退休待遇有很大影响。2006年印发的国人部发〔2006〕60号文把“工龄”与“退休费比例”紧密联系起来,规定了不同工龄段对应的比例:35年以上90%,30—34年85%,20—29年80%,10—19年70%。少算一年工龄,退休待遇可能从90%降到85%,给个人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 退休时很多人会发现,尽管工作多年,养老金却少了一大截。答案就在2006年的文件里。正式在编期间、参军入伍期间、知青下乡时期、上学期间、临时工经历以及政策性挂职等经历都可以计入连续工龄。这些工龄都是“铁定算”的,千万不要让它们沉睡在档案里。 如果是自动离职、旷工超过规定时间、被开除、1979年后入学大学生、服刑劳教期间等情况,工龄就会被清零。这些雷区要特别注意避免踩中。要把档案里的“隐形工龄”捞出来,需要先调档核对四要素,再补件材料缺啥补啥,最后向人事部门递交申请。事业单位转企业、停薪留职、借调挂职等情况下的工龄计算问题也需要搞清楚。 退休待遇别被“工龄”偷走。马上动手把档案管理部门调出来,逐页核对每段经历;对照60号文件,列清单找缺口;材料缺失立即补件,跑完复核流程。别让本该属于你的养老金因为不懂政策而白白蒸发。 2014年10月是养老改革的分界点。改革前工龄等于视同缴费年限加实际缴费年限;改革后只有实际缴费才入账。退休待遇由这两者共同决定。一般退休1年内可以进行复核;档案丢失或平反昭雪等特殊情况可申请特殊处理。 一定要提前动手核对自己的档案信息和材料准备工作。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在退休时才发现养老金少了一大截而后悔莫及。 切记:国人部发〔2006〕60号文对大家的退休待遇有着直接影响!别等退休那天才哭穷!早一天核对就少一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