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有上海市民政局共同发布了一个文件,专门讨论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这个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北京也是有相关部门的,而且记者廖蒙这次也报道了这件事。《通知》明确了股权、股权信托以及股权信托财产登记的定义,并且提到慈善组织也可以作为受托人去办理股权慈善信托备案。这些部门联合印发的这个《通知》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个部分是明确了定义和适用范围;第二个部分是规定了受托人开展股权信托业务和委托人运用信托机制的要求;第三个部分是规定了办理流程;第四个部分是明确了试点信息共享机制还有司法保障等细节。而且这个文件还指出,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也参照本办法执行。根据3月10日上海金融官微的消息,廖蒙报道说这个试点将在3月5日正式启动。《通知》要求信托产品预登记、申请出具证明文件、办理股权变更或者设立登记等一系列流程,而且对于财富管理、公益慈善、风险处置还有资产盘活这些场景也会给予鼓励支持。此外,《通知》也对股权慈善信托备案流程进行了规定,以及明确试行期限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