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海正生材6名被告获刑

为了获取竞争对手的技术秘密,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员工郑某某,安徽金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员工柯某某,张家港市沃尔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员工钱某某共同策划了一次非法侵入海正生材(688203.SH)及其全资子公司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的树脂生产车间的行动。这次非法侵入事件导致海正生材及其全资子公司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的助剂被窃走。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普立思与海正生材都是聚乳酸产业的从业者,两者都获得了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的支持。普立思与海正生材还有着紧密的业务联系。在这次非法侵入事件中,郑某某和柯某某是通过非正规途径,穿戴沃尔特的工作服进入了海诺尔的生产车间。在进入车间后,他们通过观察和拍摄等方式,获取了海正生材、海诺尔部分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和参数的信息。沃尔特是一家成立于2014年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晓峰。沃尔特公司提供物料处理自动化设备、智能工厂和先进材料解决方案等服务。同时,沃尔特还为海正生材提供供应商服务。 这个案件有6名被告被指控侵犯商业秘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被告分别是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员工郑某某,安徽金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员工柯某某,张家港市沃尔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员工钱某某。钱某某在这次事件中起到了带领和帮助的作用。 因为这个事件给海正生材带来了巨大损失和伤害,公司将这六个被告告上了法庭。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对这个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被告人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被告人钱某某也同样被判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除了刑事处罚外,还有民事赔偿部分需要处理。根据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普立思需赔偿485万元给海正生材及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同时还需支付15万元赔偿给原告方——沃尔特及其相关责任人合计500万元作为赔偿金额。 海正生材成立于2004年,由多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这些股东包括海正集团、长春应化科技(长春应化所全资子公司)、台州国投、椒江基投、苏州玮琪、边新超、陈志明以及陈学思等机构和个人。 这次判决是一审结果而不是终审判决。原被告双方均可以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上诉至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