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公安局沁河派出所最近抓到了4个人,他们因为心存侥幸,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规定,这四个人都被处以行政处罚。这次行动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烟花爆竹燃放可不是闹着玩的,它关乎着生命和财产安全。 2026年2月20日晚上21时57分左右,宋某在家中把“霸王蕾”烟花爆竹点着了。他被当场抓住了。宋某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所以他在2026年2月25日这天被处罚了。 杨某某在2月21日上午9时50分左右,在沁河镇林语小区南侧的人行道上燃放“二踢脚”。曹某某也在同一天的上午9时50分左右,在沁源县人民医院西北侧的沁河边点了烟花爆竹。这两个人都被当场逮住了。他们两个都因为违反规定,在2026年2月25日这天被处罚了。 最后一个人是李某,他在2月25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在南小河街匠心理发店门口燃放“发财雷王36枚烟花”。李某也被当场查获了。根据相关规定,他也被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大家,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可不是摆设,而是一道守护安全的“高压线”。任何心存侥幸、无视规定的人都会为此付出代价。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