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会稽刻石“夫为寄豭杀之无罪”引发秦代婚姻法治与伦理秩序再审视

在浙江绍兴会稽山遗址出土的秦代刻石资料中,一段铭文持续引发史学界讨论。据记载,公元前210年秦始皇东巡至此颁行法令,以“寄豭”(意为配种公猪)指称出轨男性,并规定妻子可处死不忠丈夫而不承担刑责。有关内容亦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被认为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国家层面婚姻惩戒条文之一。

两千多年前的一条律令,因与后世主流秩序存在尖锐张力而长期沉寂,却在今天的回望中再度进入视野。它提示的未必只是某项制度的兴废,更关乎历史记忆如何被选择、被塑造、被遮蔽。读史应知,真实的历史往往比流传下来的叙述更复杂;而那些被遗忘的角落,有时正藏着最值得追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