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

深圳南山区宝珠花园碧海阁发生一起让人痛心的事故,把老人杨女士摔倒重伤,现在还在ICU里。事故是2月21日发生的,给杨女士一家带来了巨大的痛苦。这个事件引起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 杨女士是宝珠花园的住户,那天她在小区锻炼完回家,走到了碧海阁的人行及消防通道的台阶上,结果不小心被台阶上摆放的迎新花盆给绊倒了,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这个台阶不仅被花盆挡住了去路,而且两侧还是悬空的。只有单侧有扶手,而且扶手的高度只有65厘米,根本没有无障碍坡道。这种设置肯定不符合国家物业安全管理规定。 业主认为这个台阶有很多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后,物业也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属。现在老人还在昏迷中,每天的医药费超过了一万元。虽然西丽派出所还有龙联社区都曾经介入调解过,但双方一直没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业主多次拨打12345反馈这个问题,南山区房管局物业科也表示无权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这个事情到现在还是在协商阶段没有进展。 对于这次事件,涉事物业公司也给出了回应。宝珠花园物业服务中心主任韩晓华表示他们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们及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且联系了业主和家属去看望受伤老人。但对于责任问题,他们认为杨女士的摔倒和他们没有直接关系。 韩晓华还提到他们之前已经为业主购买了相关保险可以赔付几千元。建议双方走司法程序解决这个纠纷。3月10日的时候,双方在街道办组织下进行过一次调解,不过大家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没有实质性进展。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的黄志明律师认为物业公司应该对公共区域内的人身安全负责。如果在台阶上摆放花盆、扶手设置不规范、缺乏无障碍坡道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话,物业公司就可能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黄律师补充说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安全也负有注意义务。如果她在中间通道宽敞的情况下因为疏忽没能避开明显障碍物摔倒的话也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自身过错责任。 这次纠纷让小区公共空间适老化安全管理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很多小区为了美观在台阶上放花盆装饰物比较常见,但是如果这些布置影响通行安全增加跌倒风险就可能构成管理瑕疵。 黄律师提醒物业公司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来追求美观布置,否则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可能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深圳新闻网报料小程序正式上线了哦!大家可以扫码进入小程序进行报料! 来源:深圳新闻网 执行策划:肖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