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程中,陕西省将案件质量作为执纪执法工作的核心抓手,通过系统性制度创新和全流程监管,持续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
这一举措直指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程序疏漏、研判不足等现实问题,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实践样本。
问题导向:基层办案短板亟待破解 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查办中暴露出流程不规范、证据标准不统一、处理意见不精准等问题。
洋县纪委监委在近期评查中发现,部分干部对案件办理关键环节理解不深,直接影响办案质效。
此类问题在惠农补贴、医保基金等民生领域尤为突出,亟需建立标准化解决方案。
制度创新: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 针对这些问题,陕西省纪委监委打出制度"组合拳":出台《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工作意见》等三项核心制度,建立全面评查、日常评查、随机评查"三位一体"机制。
宝鸡市陈仓区创新推出"全流程闭环管理",系统梳理36类79份案例模板,实现从线索受理到案件办结的标准化指引。
城固县则重点完善信访受理、涉案款物管理等8项配套制度,形成制度约束闭环。
实践成效:质量效率实现"双提升" 通过分级实施"铁案工程",全省已自查评查案件1.1万件,其中2025年提级抽查20个县区192件重点案件。
宝鸡市建立的重点线索集体会商机制,使同类案件处理尺度一致性提升37%。
洋县"以案代训"模式培养业务骨干126名,案件退回补充调查率同比下降52%。
纵深发展:常态化机制巩固成果 陕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扩大交叉评查覆盖面,建立"智能案件质检系统",开发电子卷宗自动校验功能。
同时深化"月例会"制度,将典型案例研判纳入干部考核体系,推动监督执纪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把案件质量牢牢抓在手上,既是对纪法权威的维护,也是对群众期待的回应。
通过全流程质量监管与制度化能力建设相结合,陕西正在推动办案从“做完”向“做好、做精”转变。
持续用规范立标、用评查促改、用监督固本,才能在每一起案件中经得起程序、事实与历史的检验,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更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