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还在担心婚前买房怎么保住“我”的房子,那就先听听我丈母娘“神操作”带来的故事。

如果你们还在担心婚前买房怎么保住“我”的房子,那就先听听我丈母娘“神操作”带来的故事。有不少父母可能都在盘算:要是我每个月固定把钱打到女儿卡里,是不是就说明这房子是我帮她还的了?结果现实情况比想象中复杂太多。比如2016年花低价买的房子,等到2019年女儿结了婚,婚后继续还贷,如果以后离婚,这女婿会不会来分一杯羹?答案就在“赠与”和“协议”这两个词里头。 先把法律的规矩给大家捋顺。婚前买的房并不意味着就能高枕无忧,最重要的是看你是怎么出的资,还有房本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法律把婚前房产比作一艘船,船头(也就是首付和婚前还的那些钱)永远归登记人所有。但水面上(也就是婚后还的那部分)却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要想让这艘船永远只属于一个人,就得给它好好上一层“防水涂层”,明确这是个赠与行为,还要签个协议。 很多人觉得把钱直接转给女儿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如果转账的时候没说明白这笔钱只是给女儿一个人的,法院就会认定这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正确的做法是:在银行转账的时候备注一下“仅赠与女方个人财产”,再保留好聊天记录或者短信提示,证明“我当时知道这回事并且同意”。 比起这种备注,婚内财产协议更靠谱一些。你可以这么写:“婚后父母给的钱是赠予我个人的,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男方也知道这事儿还同意了。”双方签字按手印写上日期,最好再找个见证人在旁边签个字。协议从签字那天起就有约束力了,到时候男方想分割也没用。 咱们再看看法律条文里是怎么说的:《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了一方婚前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时间长了就变成共同财产。最高法的解释也说了当事人可以另外约定把婚后一方父母出的钱也当作只给一方的赠与。最高法的解释三更是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话,就是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双方父母都出了钱又都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话就按份额分。 最后给大家总结个实战攻略:第一步是把首付交了房本写上名字;第二步是转账的时候加上备注或者保留好聊天记录;第三步是签个婚内协议再找个人见证一下。这就好比给房子绑上了一层又一层的铁链子。记住了现在房价这么高,提前做好规划比事后想办法便宜多了。只要一张小纸条、一句备注就能把房子真正变成“我”的个人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