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叫戴某的宁德男子,他谎称自己是某集团老板的儿子,一个人跑到霍童镇鹤林宫去做义工还愿。戴某在这里和周围的商户、工匠、信徒混熟了,就用各种借口向他们赊账。他一会儿冒充是鹤林宫的工作人员,一会儿又说是某集团的代表,搞得大家都信以为真。他把赊来的东西卖给道观,然后跟人家说集团会转账支付,或者说是庆典赠礼。结果他赊了47万多的东西,拿了钱就人间蒸发了。 蕉城法院最近审理了这个案子,认定戴某犯了诈骗罪,判处他九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8万元。 这个案子里戴某用了不少套路来骗人。他先是赊了水果送给鹤林宫,说是宫里庆典用的。他已经结了8000块钱,还有18640元没给就跑了。郑某批发了佛堂摆件和横幅给他,戴某收了货却总是说财务忙。余某给鹤林宫做了空飘广告,戴某只付了1000元定金,剩下的3.89万元就一直拖着不给。余某某给庆典搭建舞台要价9.059万元,戴某只给了1万元就失联了。孙某批发了一堆电器准备送给鹤林宫,戴某拿了货却一直没给钱。陈某送了烟酒米油过去后,戴某又让他先垫钱捐给道长。最后那8.4万元的货都成了戴某自己的东西了。于某想给孩子落户宁德,结果被骗了7.7658万元的垫资和3.678万元的打点费。朱某的儿子得了尿毒症,戴某谎称认识院长骗了他2万元后就消失了。 这个案子里的诈骗金额超过了47万,法院判了九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和18万元罚金。《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数额巨大的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法和最高检也把这个标准定在了3万到10万元之间。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蕉城法院认为戴某诈骗数额很大,情节特别恶劣,所以就顶格判了九年四个月有期徒刑和18万元罚金。 法院还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防骗。如果对方要大额赊账,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身份和支付能力;任何说集团转账或者公益捐赠需要先垫资的都要小心拒绝;发现被骗后要赶紧报警并保留证据。只有把钱袋子看好了,才能远离这些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