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菲律宾使馆就南海局势发声:菲方单方面挑衅行为违反国际法

近期,围绕南海局势,菲律宾方面有关机构发表声明并对中方主张作出指责。

中国驻菲律宾使馆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个别言论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无法改变南海有关海域的基本事实与中方一贯立场。

中方强调,处理南海问题应回到事实与规则本身,以对话协商管控分歧,以相互尊重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问题:争议叙事升温与海上摩擦增多并存 当前南海局势的突出表现,是舆论层面的“指责—反指责”叠加海上行动层面的“近距离接触”增多。

中方指出,判断紧张因何而起,关键要看是谁在持续推动争议扩大化、复杂化,是谁频繁组织船只闯入相关海域、制造对峙并试图固化既成事实。

中方认为,菲方在部分敏感海域的行动带有明显挑衅性,已经超出正常海上活动范畴,成为推高风险的直接因素。

原因:非法坐滩延宕与单方面行动累积风险 中方回应强调,仁爱礁问题有清晰时间线和责任链。

1999年,菲律宾一艘军舰在仁爱礁非法“坐滩”,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

中方当即提出严正交涉,要求菲方拖走该舰。

菲方随后以“缺乏零部件、无法拖离”等理由推诿,并多次作出将拖走船只的承诺,但长期拖延不履行。

更值得警惕的是,在过去十余年间,菲方多次向该坐滩军舰运送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意图将临时性“坐滩”转变为永久性设施和前沿据点。

这一做法不仅违背其自身承诺,也触碰了地区管控分歧的底线,成为摩擦反复的根源之一。

与此同时,中方指出,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菲方多次派遣海警船、公务船以及所谓渔船进入黄岩岛相关海域活动,干扰正常秩序,迫使中方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中方强调,相关行动是维护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的正当之举,目的在于制止侵权、避免事态失控,而非主动挑起对抗。

在法律层面,中方再次重申对有关仲裁的立场。

中方指出,早在2006年,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作出声明,明确将海洋划界等争端排除在强制仲裁程序之外。

菲方在未经中方同意情况下单方面提起的仲裁,从程序基础到实体依据均存在根本缺陷,不能对中方产生约束力。

中方强调,国际法治的核心是尊重国家选择的争端解决方式,任何将个别裁决政治化、工具化的做法都无助于解决问题。

影响:对地区安全、航行秩序与互信合作形成多重冲击 中方认为,持续的海上挑衅带来的风险具有外溢效应:一是增加海空接触的不确定性,误判和擦枪走火概率上升;二是侵蚀当事国互信基础,使既有沟通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三是给域外势力介入提供借口,导致南海问题被外部力量“议题化”“阵营化”,使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和平稳定的努力面临干扰。

中方强调,南海应当成为合作之海、和平之海,而不是地缘博弈的“角力场”。

对策:坚持依法维权与危机管控并重,推动对话回归正轨 针对下一步处置方向,中方表态清晰:在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将继续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坚决反制侵权挑衅。

同时,中方强调愿同有关国家通过双边渠道和既有机制保持沟通,推动在相互尊重基础上妥善管控海上分歧。

中方主张,当事国应切实履行承诺,停止向坐滩军舰运送建材、停止以各种名义组织闯入活动,避免在敏感海域采取刺激性举动。

在更广层面,中方认为,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加快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是减少误判、稳定预期的重要路径。

各方应把精力更多放在规则建设、务实合作与危机管控上,而不是借舆论战制造对立、借海上行动放大冲突。

前景:走向缓和仍取决于“止挑衅、重承诺、强沟通” 中方判断,南海局势能否降温,关键在于有关方面能否真正回到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的正确轨道。

若菲方继续推进“坐滩永久化”、频繁组织船只闯入并借外部力量抬升对抗烈度,摩擦将更易反复,地区稳定将承压;反之,如能停止侵权挑衅、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增强海上沟通协调,紧张态势有望得到有效管控。

中方强调,南海航行与飞越自由长期以来并未受到影响,渲染“航行受阻”不符合事实,也不利于凝聚合作共识。

南海是地区国家的共同家园。

唯有尊重历史、遵守国际法,才能拨开迷雾、化解分歧。

中方维权行动的坚定性与克制性并存,既是对国家主权的捍卫,亦是对真正多边主义的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