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偷声”案判决了一个关于ai偷声的案件

今年以来,AI仿真人短剧突然大火,给行业带来了不少新鲜感,但是也给我们带来了法律上的一些问题。最近,上海一家传媒公司宣布签约了两位AI数字艺人,这个消息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大家都在讨论,这些AI数字艺人的外观和一些明星非常相似,这样的行为算不算侵犯肖像权呢?4月23日,这个话题还真的被法院审理了,还判赔了25万元呢。 2024年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了一个关于AI偷声的案件。殷女士是一名配音演员,她没有给任何人授权过使用她的声音制作AI配音,但发现有一些视频中使用了基于她声音制作的AI配音。殷女士觉得这损害了她的权益,所以她把某软件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利用AI合成的声音如果能够被社会公众识别出来是某个自然人的声音,那么就构成侵权行为。最终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此外还有2024年3月18日发生的事情。那天上海一家影视传媒公司发布了一段视频,宣布签约秦凌岳和林汐颜两位AI数字艺人。他们不仅给这两位数字人开通了实名制社交媒体账号,还宣布由这两位参演的剧集即将上线。可是视频一发布,就有网友对他们表现出强烈反感。有些人认为这些AI数字人表情太僵硬、表演没有感染力,暂时没法替代真人。也有人觉得这些数字人在一些高难度拍摄上有优势,可以帮行业降低成本、缩短周期。 但最让网友们关注的还是他们的外貌问题。很多网友发现秦凌岳和林汐颜长得太像某些明星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琦表示判断AI数字艺人是否侵犯肖像权不是简单看外貌相似不相似,还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关键在于能不能从数字人的形象识别出真人。 另外还存在一种情况叫做“AI偷声”。最近20多位配音演员通过社交平台公开发声要求停止侵权。很多网友也在追问,“声音不像脸有具体特征”,怎么才能证明这是自己的声音呢?这些问题在2024年宣判的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里已经有了明确答案。 殷女士是一名配音师录制过不少作品。她从来没有授权过任何人或公司将自己的声音AI化过,但有些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的视频中却使用了基于她声音制作出来的AI配音。 被告某软件公司在庭上表示涉案声音AI化后不具有与原告本身人格可识别性,社会公众难以仅凭该发声识别出原告。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旨龙指出如果认为AI数字人形象侵犯了自身肖像权维权第一步是收集证据把数字人形象固定下来最好是以公证方式然后委托专业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让法官得出专业判断。 如果认定构成侵权责任该由谁来担?王琦表示如果构成侵权那么AI数字人形象使用者也就是最后的开发者、经营者构成侵权主体人格权主体可以要求停止使用赔礼道歉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除了“撞脸”还有“融脸”等可能侵权行为法学专家提醒创作者必须坚守法律底线杜绝这种行为若确实需要参考真人形象必须提前获得他人合法授权。 这次事件给我们敲响警钟:AI技术为演艺行业带来了新的可能性但技术创新不应以侵犯人格权益为代价。我们需要完善相关立法强化行业自律让AI技术真正成为行业发展助力实现技术向善、行业良性发展。 总的来说这次事件让我们意识到AI数字人创作并非毫无拘束大家需要坚守法律底线兼顾合规与创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行业进步和发展!